信报通州讯(实习记者孙华良)自今年11月10日起,通州区居民用电将每度电上调4分钱,即由现在的每度0.44元上调为0.48元。
每度电将上调至0.48元
日前,记者从通州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调整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文件的通知》,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由现在的每度0.44元调整为0.48元,每度上调0.04元。
居民称对生活无影响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居民,住在西海子西街34号平房的吴淑兰大妈1个月约用100度电,电费上涨后,她每月要多花4元钱电费,对此,她表示可以接受,不会对生活有什么影响。住在玉桥南里的孟丹先生家用电较多,他说会从节约用电上下些功夫,并表示要赶紧去买些电字储存起来。
物价部门将加强电价监测
对此,通州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供电公司还没正式接到调价文件,但公司开设的24小时人工售电服务窗口早已做好相应准备,以更好的方便百姓购电。
通州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说,此次电价调整前,市发改委已就此举行过多次听证会。今后,物价部门将会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以保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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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学生公寓、学生集体宿舍、学生食堂和学生澡堂用电,一律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执行。电力公司积极协助各高校做好单独计量工作,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对城镇居民合用表户及城镇高压自管户供居民生活用电,供电企业总表结算价为每度0.043(不满1KW)和0.433元(1—10KW、35—110KW);对农村地区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供电企业与乡镇供电所或村结算价为每度0.413元(不满1KW)和0.403元(1—10KW、35—110KW)。
以上价格自2004年11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