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葛志浩
晨报讯20余年里疯狂盗窃了19幅名画的“国画大盗”,日前被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为由,推上了长宁法院的审判庭。然而,面对检察机关的公诉,当初猖狂作案的两名被告人互相推卸责任,致使此案不得不延期审理。
被告人陈政和邓永兴都是南京人,高中时两人关系甚好。之后,虽然工作各异,但偶然的一次机会又聚到了一起。曾拜国画大师学艺的陈政深知国画的价值,于是两人将目标瞄准了高级宾馆、饭店内悬挂的国画真迹上。
两人自1990年3月至去年12月7日间,先后多次从北京、南京、上海等地高级宾馆、饭店中窃得了19幅名画,其中包括傅抱石与关山月合作的《梅花》、亚明的《李白思忆》、黄胄的《塞外踏歌行》、刘旦宅的《六骏图》等知名度较高的国画。
但面对公诉人宣读的13次窃画行为诉状,两人都认为事实不完全成立。邓永兴当庭表示,在检察院提出的13次盗窃中,自己仅参与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完全是被陈政利用;而陈政在单独表述时,索性提出,所有的盗窃行为他均未参与,只是在邓永兴作案后收赃而已。嗣后,两人被法官传唤至一起时,还就盗窃时的“劳务费用”而互不认账。
庭审中,由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对证据需要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案改为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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