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位于世界遗产平遥古城南城门的一段17米长的城墙突然垮塌,由于这是中国境内世界遗产地发生的首次垮塌,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而随后关于垮塌原因的各种说法更是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如今离垮塌已经过去20天了, 现在平遥古城的情况如何? 垮塌的背后究竟有些原因,我们的记者日前到平遥进行了调查。
这就是垮塌的平遥古城城墙所在的南城门,记者来到现场时,距离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了10多天。垮塌部位的墙体已经被一块巨大的施工布围了起来,现场四周散落着滑落下来的墙砖,紧邻垮塌部位两侧的墙体也都被采取了加固措施。尽管因垮塌带来的是是非非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在南城门附近的一些居民对当地文物部门事发后对垮塌原因的解释仍然耿耿于怀。当地居民用这样一句话表达了他们的感受:“人家说是400年前的豆腐渣工程,还能成了400年以前的,那400年前就塌了。”
10月17日, 平遥古城城墙垮塌后,平遥县文物局将垮塌原因归结为古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这一解释后来被一些媒体概括为“古代豆腐渣”工程。在与当地居民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南城门城墙的垮塌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在他们的印象里,全长6000多米的平遥古城墙,看上去比南城门城墙更可能发生垮塌的地方还有很多。而记者随后看到的一些现象确实也让人对平遥古城的安危产生了许多担心。
垮塌隐患触目惊心
记者现场报道: “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平遥古城六座城门之一的上西门,我左边的城墙上有一条裂缝,我们走近去看一下,大家可以看到,这条裂缝的宽度足以塞进一个拳头,而据当地的居民讲,这种裂缝存在至少有10年以上的时间。除了裂缝以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城墙墙砖遭风化腐蚀残损断裂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在平遥,像这种墙体破损比较明显的地方还有很多处。”
记者沿着平遥古城走了一遭,发现有严重裂缝或者年久老化的墙体不下20处,除了墙体本身存在问题外,部分城墙周围的环境状况也令人担心,比如没有下水道等。
国家文物局调查组:平遥古城的管理有问题
在平遥调查期间, 记者恰好遇到了在平遥调查垮塌事件的国家文物局调查组。10月29日,调查组在当地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公布了最终的调查结论。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说:“主要原因是地基出了问题。”另外,调查组也提到了文物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顾玉才介绍说:“这次垮塌没有突然的外力,它在这之前肯定有一些征兆,我们没有抓住,日常的检测和维修保养不够。”
在国家文物局调查组关于平遥古城垮塌原因的总结中,缺乏日常的检测和维修保养是非常重要的一条,而我们的记者在平遥采访期间了解到,平遥古城之所以缺乏日常检测和维修保养,与目前平遥县确定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有着非常直接的联系,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前方记者关于这方面的调查。
巨额门票收入哪去了?
看到这些画面, 可能很多人都会对平遥古城的保护工作产生疑问, 那么多明显存在垮塌隐患的地方, 为什么不去抢修呢?在当地, 几乎所有的相关部门提到了缺钱。但据记者了解, 2004年,截止8月份,平遥古城的门票收入就突破400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文物景点的门票收入都应当用在文物保护,那这些门票收入都哪里去了呢?平遥县财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说“这个收入进了旅游公司。”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公司,就是2002平遥县政府出面组建的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帮助这家公司尽快成为带动平遥旅游产业发展的龙头,平遥县政府将古城旅游的经营权和开发权全部转让给了这家公司,其中就包括15家私营景点的经营权和包括古城墙、 日升昌、 清虚观、镇国寺、双林寺在内的5家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权。
平遥县政府违规转让国宝单位经营权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顾玉才说:“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就是国家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国有财产,它不得作为企业资本来经营更不允许它上市。”
其实, 不仅文物保护法明令禁止向企业转让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权,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18号文件也明确规定, 不得将世界文化遗产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经营。平遥副县长张文渊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平遥的这种做法与国务院下发的文件精神是不一致的,不吻合的。”
在平遥采访期间记者了解到, 把国有文物景点经营权转让给企业的做法给平遥古城的保护工作已经带来了些问题。以投入文物保护方面的门票收入为例, 5个国有重要景点的门票收入一直是平遥古城所有门票收入的大头。但由于此前与政府有约定,2003年,旅游公司以国有文物景点转让金名义上交给县财政的钱只有300万元,其余的门票收入用在了返还私营景点和维持公司日常运营上。
在平遥采访期间,尽管当地有关领导向记者表示将对目前的旅游体制作出有利于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整,但如何处理与企业已经签定的合同,将会成为摆在平遥县政府面前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难题。
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部分城墙垮塌,可能很多人都会感到惋惜,但有一个人对这件事的反映绝对不仅仅是惋惜,他就是为平遥古城的保护和申遗工作做出非常大的贡献的同济大学教授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先生,那阮先生如何看待平遥古城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呢?接下来我们来听听主持人与阮教授的连线:
主持人: 阮教授, 我们国家法律有规定,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转让给企业经营, 这一条规定也适用在世界文化遗产上吗?
阮: 世界遗产比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更高,一般不允许交给承包单位,但是现在据我知道,有很多的地方,很多的部门它也是进行承包,进行这么做的,这个里面就是说我们国家普遍存在着有些地方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会带来这种情况。
主持人:阮教授您看,在平遥,那么多本应用在文物保护上的文物保护单位门票收入最后却被用在了别处,您觉得在这件事里,问题出在哪里?
阮:平遥这个情况很可能跟很多地方,有些地方也是一样的,就是说包给旅游部门,旅游部门只晓得赚钱,这里面叫做有一个当时开始定合同的时候有一个不合理的情况,另外就是说政府在经营的过程,在旅游公司经营过程你要不断的检查、督促,你的条文里应该写清楚这些问题,这样政府就有权制止他不良的行为,这些情况都反映了我们没有把国家的这种优秀的文化遗产财富当做我们自己的神圣责任来对待,只看到它是赚钱的工具,这种行为,这种思想我认为都应该批判的,是很卑劣的行为。
主持人:阮教授,从平遥这件事上我们看到,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利用世界遗产大力发展旅游业,另一方面是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被忽视,您怎么看待这样的看似矛盾的问题呢?
阮:该说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这个问题。当然很大的问题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地方体制上,比如说申报世界遗产,它不是把它看成是维护我们国家主要的一种文化资源,文化财富来看的,他看到它是开发旅游的手段,旅游部门把它作为很重要的经济手段来对待,一心只想赚钱,一心只想赚钱其他的部分就不考虑了,带来的问题也不考虑,就是我们所说的杀鸡取蛋,鸡首先养好才能生蛋,你不给他吃还从他身上拔毛,那它非死了不可。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在平遥采访时,发现古城城墙上依然还存在着很多隐患,也就是说,垮塌的危险继续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您觉得当务之急是做什么?
阮:我觉得首先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首先政府部门先当务之急,先想办法先把存在的现在存在的城墙上的隐患赶快想办法把它补救起来,想办法先解决目前的资金的问题,因为你一天不修就出来一天问题,第二天来阵大风,来阵大雨又会出问题,到时候再来追究责任,我把你撤职查办,再判刑又怎么样,所以首要是问题,再下一步我们要理顺关系,政府部门或者是旅游部门要很好的协商讨论这个问题,并且从这个问题我们举一反三,从而对全国的这种文化遗产,包括很多的历史古城当中的那些承包这些问题上,应该来研究一个妥贴的处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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