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资料图片:赖昌星上诉案现场 |
本报讯(记者 单金良)本报昨天报道了赖昌星的上诉案将在明年三月进行审理,今晨本报获悉负责此案的律师不是此前的戴瑞·拉森,而是目前加拿大著名犹太律师大卫·马塔斯。
马塔斯所在的大卫·达维斯律师事务所说,马塔斯最近前往菲律宾,为处理此案寻求协助,他将在本月20日之前返回加拿大。
马塔斯是知名的犹太律师,他先后获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艺术学位和民法学位,他在1968年和1969年担任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法律书记官,后来成为加拿大派往联合国代表团的一员。
据分析人士介绍,“在加拿大只要有钱请好的律师,就可以利用程序上的每一个环节拖时间。赖昌星的案件就是这样。”因此,“只要赖昌星还有资金,能够打得起官司,官司就可能无穷无尽地打下去。”
此前,赖昌星的前律师拉森表示,加拿大可能以违反移民法为由,正式引渡赖昌星夫妇返回中国。代表加拿大移民部的律师沃迪尔认为,问题的实质在于赖昌星是否涉嫌经济犯罪,移民部相信他确实涉嫌犯罪。沃迪尔说:“我们的难民公约并不保护涉嫌犯有非政治罪行的逃犯。”
赖昌星一家于1999年8月前来加拿大,之后提出难民申请,至今已5年。赖昌星和妻子除了早期曾在羁留中心外,大部分时间被软禁在家中。目前,夫妻二人每日可各自外出数小时进行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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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与厦门远华案
震惊全国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以赖昌星为首的走私团伙在3年时间内,疯狂走私价值达530亿元人民币的货物,偷逃关税300亿元,逃私多达800亿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此案还牵涉到海关、金融、税务、商检、港监、边防等部门。在一年多时间内,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共依法追究了近300名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其中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等一大批党政高层领导干部分别受到了法律制裁。
赖昌星是厦门远华案的首犯,99年8月携家人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以非法移民罪将其拘捕……[全文]
中国引渡赖昌星的司法努力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难民资格”案的司法复议请求,判决书说,没有证据显示赖氏被遣返回中国,将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赖氏夫妇和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
2004年3月,赖昌星律师提出的申请被接受,赖获继续上诉机会。
赖昌星的律师提出几点理由,要求联邦法院受理赖昌星的案件。加拿大法官认为这些都是一般性重要意义的理由,因此决定受理赖昌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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