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干部调整、提拔和调动,在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的眼里,却成了干部重新洗牌,自己大捞好处的机会。昨日,因在担任营山县县委书记、高坪区区委书记期间,通过“卖官”收取贿赂256.8万元、美金3千元,另有318.14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毓培及其妻子赵秀珍被押上成都中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2003年9月,因大量违规调整、提拔干部、调动人员问题,杨毓培被南充市委停职。2003年10月22日,杨被停职审查,11月12日,省纪委对其实施“双规”,2004年1月18日,杨经省检察院批准逮捕。
赵秀珍在捕前,系南充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察员。
检方指控:
成都市检察院指控,1999年2月至2002年7月期间,杨毓培利用担任中共营山县委书记之便,在决定其管理对象的职务晋升、职务保留、职位调整或为他人调动工作等事宜时,先后在自己的办公室、家里、茶馆、酒店等地点,收受县交通局局长廖某、县建委主任董某、县林业局局长李某等26人贿赂的人民币70.8万元。
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杨毓培在担任南充市高坪区区委书记期间,在决定下属的晋升等事宜期间,收受其下属区委政法委书记、城管办主任刘某,区交通局局长蔡某、区教育局局长许某、区财政局局长明某等35人贿赂的157万元、3千美金。
杨毓培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南充市顺庆区实业开发公司经理陈某贿赂的现金和支付的房屋装修费34万元。
利用丈夫的关系,杨妻赵秀珍接受高坪区计生局局长刘某贿赂的1万元现金,赵秀珍同时被检察机关指控。
在案侦过程中,先后扣押、冻结了杨毓培、赵秀珍现金、存款、房屋及汽车等贵重物品和家庭财产,共计662.8万元。扣除两人的受贿款以及能够查明来源的合法收入和非法所得数额,其余财产共计318.14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庭审直击:
昨日上午10时许,杨毓培和赵秀珍被押上法庭。
据了解,为了此案,检方在开庭前作了极为扎实的准备。光是各种证据材料,就装了20多卷,公诉提纲就达8万余字。
在昨日的庭审中,戏剧性一幕出现在下午对赵秀珍的调查中。赵秀珍在被带上法庭后,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她称以前的事情全部记不得了。而对于向检察机关供诉的曾经收过高坪区计生局局长刘某某贿赂的1万元现金的事实,赵干脆说:“以前是在打胡乱说。”此言一出,旁听群众中顿时一片哗然。
更戏剧的是,赵秀珍的代理人问她,以前是否受到过羁押,作为公安民警的她居然反问:“羁押是什么意思?”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一天,下午6时许,法官宣布择日继续审理。(王鑫 本报记者 周牧 黄却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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