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11月10日消息:柳州警方历经7年的不懈努力,日前终于破获1997年8月24日凌晨发生在该市连塘路2号的一起奸杀案。犯罪嫌疑人贺柳德已被刑事拘留,并于昨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
1997年8月24日下午3时许,有市民发现连塘路2号2楼6号的房门一直反锁,从门头气窗外看到屋内的床上有血迹,于是赶紧报警。民警接报很快赶到,发现租住此屋的外地女青年韦某已经被人杀死在床上。经技术人员检验,韦的头部被人持钝器击打,颈部有多处刀伤,阴道遗留有精液,死亡时间约在当日凌晨2时,死者被抢财物不详。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系攀爬墙外的排水管入室,作案后又从原路逃离。技术人员通过仔细勘查,在现场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案发后,柳州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但一直没有进展。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案发现场也因城建需要拆除,但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直没有放松对这一恶性案件的侦破。全国“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开展后,侦查人员再次认真梳理此案,力求找出案犯的蛛丝马迹。
11月1日,柳州市刑侦支队获得重要线索:该市无业人员贺柳德有杀人作案的重大嫌疑。技术鉴定确认了这一情况。李天友副支队长带领一大队侦查人员迅速摸清贺的基本情况:此人今年41岁,家住景行路,1982年、1984年两次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刑。侦查人员马上在贺家周围张网守候。11月2日下午4时许,喷着酒气回到家门口的贺被抓获归案。
曾经蹲过两次监狱的贺并不乖乖就范,他自以为事情已过7年之久,只要不开口,神仙也难下手,在审讯中不是装聋作哑,就是大喊冤枉,拒不承认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也拒绝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字。李天友副支队长亲自主审,看准时机抛出证据痛击贺的要害,贺终于开口认罪。
1997年8月24日凌晨,贺窜到离家不远的连塘路寻找盗窃目标,看到2号2楼6号的厨房窗户没关,便攀爬墙外排水管、撬开窗枝入室行窃。独居此屋的韦某已经熟睡,贺从书桌上一只女式拎包里翻出100余元现金及两只银戒指,转身又对韦某伸出淫手。韦被惊醒后即大呼抓贼,贺狗急跳墙,操起撬下的铁质窗枝猛击韦的头部,又找来水果刀割韦的颈部,待韦不能动弹后,贺实施了奸淫,尔后匆忙清理现场逃离。
贺柳德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恢恢法网在7年之后还是罩在了他的头上。
作者:刘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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