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记者李郁)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提出“六条要求”,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带动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强调,检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严格遵守“六条要求”,违者一律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贾春旺是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这番话的。
“六条要求”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二、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三、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四、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五、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礼物;六、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等任务而召开的。
据悉,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高检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对此作出重要指示。
会上,贾春旺说,全国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吴邦国委员长的指示,抓好落实。他强调,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必须以公正执法为执法核心,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最大的期望,也是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委员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本质要求。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各项措施都要以保障公正执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贾春旺提出了保障公正执法的三项措施:一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科学化管理。
贾春旺还就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主持,副检察长赵虹、王振川、姜建初,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叶青纯等参加了主会场的会议。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