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1日电 题:干部涉赌法纪不容
新华社记者段博、梁娟
陕西省南郑县“赌博书记”刘贵正挪用高速公路补偿款赌博案还未淡出人们视线,陕北靖边县又发生了涉及10余名干部的豪赌案,再加上今年查处的湖北罗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德田赌博案,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干部牵涉到赌博大案中。在这种“游戏”中,牌桌上是上级赢下级、干部赢“老板”、“老板”赢利益,输掉的却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涉赌法纪不容,必须坚决刹住。
从媒体相继披露的各地多起涉及赌博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不难看出,一些地方干部队伍中赌风很盛。干部赌博与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由于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赌博就滋生了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赌博活动在官场成了下级向上级、“老板”向官员行贿的重要渠道,输钱者“心甘情愿”,赢钱者“心安理得”。
干部赌博的危害不可小视,干部赌博的歪风应当坚决刹住。干部赌博,绝不是什么“游戏而已”,也绝不是什么无妨大局的“私生活”。干部赌博之害,往小处说,能消磨干部进取精神,意志颓唐耽于享乐,往大处讲,是为干部腐败洞开方便之门,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赌博不论大小,只要干部参与,本身就于己、于党、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应该严格禁止。
党和政府对干部赌博历来是坚决反对和严格禁止的。但是,不断发生的干部赌博以及与赌博有关的腐败大案说明,已有的惩戒力度还不足以禁止干部赌博。各地和有关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干部赌博的危害,对干部赌博行为严加惩戒。不仅要严肃查处涉及赌博的腐败案件,而且要严肃处理干部的各种赌博行为,用党纪国法之威,让试图渉赌的干部悚然警惕,真正远离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