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前几天,重庆渝北区市民张某在酒店大摆宴席,为自己7岁的儿子与一位5岁女孩举行“订婚”仪式。据称两个孩子的父母曾是十分要好的大学同学,如今也是为了履行当年的美好“约定”。而现在当事人的年龄纪录再次被刷新:据29日《新商报》报道:因担心2000年出生的男孩太多,大连一位母亲害怕4岁的儿子将来找女朋友不好找 ,在网上征婚:为儿子寻找条件相当的女孩,让他们培养感情,20年后成亲。短时间内,就有4名“小美女”应征,甚至有家长提出十一期间就让孩子见见面,相相亲。
两条新闻令人感叹颇多。大人为了彼此之间的约定,就能把孩子当道具任意摆布吗?要知道,如此一来,很可能有小伙伴围在身边叽叽喳喳地叫“谁谁是你的老婆”、“某某是你的老公”,那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将会有多大的负面影响;而那位大连的母亲真可谓未雨绸缪、先下手为强,且不说“2000年出生的男孩太多”是否有科学根据,就算如此,就能提前为孩子选择女友吗?这怎么看都像一个订货会。
这两件事中的当事家长恐怕自己也不会对为孩子预定的婚姻或恋情报太大希望,毕竟还要过上20年才能看到结果。但为何还要采取这样的行为呢?恐怕更多是出于游戏的心态,觉得反正孩子小,不懂事,尝试一下也没关系。大人或许只是一笑而过,但殊不知这样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孩子终究要一天天长大的,迟早会知道父母为自己“预定”了配偶或女友,这会成为其人生道路上挥之不去的阴影,其会为之烦恼,甚至会觉得羞愧,有可能因此变得内向而沉默。或许其将来可以反抗,可以不要“预定”的对象,但父母的行为显然已经干涉了其自由的权利。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两起事件的当事家长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嫌,没有尽到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氛围的义务,而是把孩子当成了纯粹的私有财产,觉得可以随意摆布。这样的心态不仅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来源:三晋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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