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20日,巴勒斯坦举行历史上首次大选,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自治政府)主席和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在此之前即1964年5月,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成立于耶路撤冷,它有8个背景各不相同的政治派别组成,其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人数最多的组织是“法塔赫”。
民族解放运动
左右内外政策
“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简称“法塔赫”,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8个成员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人数最多的组织,控制和掌握着巴解组织的军、政、财务与外交大权,得到阿拉伯国家的广泛承认与支持,自称是巴勒斯坦的执政党。
“法塔赫”是由阿文“运动”、“解放”和“巴勒斯坦”三个词的词首字母颠倒次序组成,寓“征服”、“胜利”之意,1956年开始筹建,1959年10月10日在科威特正式建立。阿拉法特是该组织的创始人之一。“法塔赫”下属的军事组织是“暴风”突击队,拥有4个旅的兵力,占巴勒斯坦全部武装力量的95%。
“法塔赫”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由“革命委员会”行使最高权力。“法塔赫”最高领导机构是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下设主管军事的“暴风”突击队总司令部,主管财务、组织和宣传的总办公室。阿拉法特任中央委员会主席兼“暴风”突击队总司令。
“法塔赫”主张在整个“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民主国家”,坚持武装斗争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方式”。1965年1月1日,“法塔赫”打响武装反对以色列占领的第一枪,标志着巴解组织进入了武装抵抗以色列的新阶段。
随着军事力量迅速发展壮大,“法塔赫”在巴勒斯坦人民中的威望日益提高,并受到阿拉伯国家的重视和支持。在1969年2月举行的第五届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会议上,“法塔赫”获得33个席位,约占总席位的1/3,阿拉法特也当选为巴解组织执委会主席。从此,“法塔赫”开始左右巴解组织的内外政策,它所坚持的路线、方针、政策代表着巴解内外政策的主流,同时也逐渐为巴勒斯坦其他组织所接受。
·王龙琴·
民族权力机构
负责所有民事
根据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达成的关于巴勒斯坦自治协议,巴民族权力机构是一阶段性、过渡性的自治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巴自治区内除外交、安全以外的所有民事。
1993年9月,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与以色列在华盛顿签署了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允许巴勒斯坦人先行在加沙-杰里科地区实行自治,巴最终地位的谈判在1999年5月4日前解决。1994年5月4日,巴解组织执委会主席阿拉法特和以色列总理拉宾在埃及首都开罗正式签署关于实施加沙-杰里科自治原则宣言的最后协议。同年5月12日,以阿拉法特为主席的巴勒斯坦自治领导机构成立,并首先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自治,随后自治范围扩大到约旦河西岸。
1994年5月26日,巴自治领导机构在突尼斯举行首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加沙和杰里科自治区临时自治时期的政治纲领,重申了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的目标。7月11日,阿拉法特结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定居后,巴勒斯坦自治领导机构从突尼斯迁往加沙和杰里科。
1996年1月20日,根据巴以关于扩大巴勒斯坦在约旦河西岸自治协议的安排,巴勒斯坦举行历史上首次大选,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自治政府)主席和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阿拉法特当选为民族权力机构(自治政府)主席。2月12日,阿拉法特正式宣誓就职。5月9日,阿拉法特组成自治政府内阁。
2001年12月初,由于巴一些激进组织制造了一系列针对以色列目标的袭击事件,以色列把巴民族权力机构定为“支持恐怖活动的实体”,并决定断绝同阿拉法特的联系,巴民族权力机构处境十分艰难。为了推动巴以和谈,去年3月,巴民族权力机构进行改革,设立了总理职位,阿巴斯当选为首任总理。现任总理为库赖。
·王龙琴·
“巴解”组织
代表各种力量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简称“巴解”,1964年5月成立于耶路撤冷,由“法塔赫”(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人阵”(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民阵”(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阵线)、“民主联盟”(巴勒斯坦民主联盟)、“巴解阵”(巴勒斯坦解放阵线)、“阿解阵”(解放巴勒斯坦阿拉伯阵线)、“巴勒斯坦人民党”和“人斗阵”(巴勒斯坦人民斗争阵线)等8个背景各不相同的政治派别组成。
1968年,巴解与其他巴勒斯坦抵抗组织协商通过的《巴勒斯坦国民宪章》规定,巴解是巴勒斯坦各种力量的代表,对巴勒斯坦人民收复国土、返回家园的斗争负责。在1974年10月举行的第七次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上,巴解被确认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相当于流亡政府)。同年11月,巴解被联合国邀请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1976年8月、9月,巴解先后成为不结盟运动和阿拉伯联盟正式成员。此后,巴解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联系,并向80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和机构(包括联合国)派驻了代表和观察员。
·王龙琴·
立法委员会
行使议会职能
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是巴勒斯坦的立法机构,由88名成员组成,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是当然成员。立法委员会主要代表巴勒斯坦自治区内的巴勒斯坦人,行使立法等议会职能。
根据1995年9月巴以签署的关于扩大巴自治范围的协议,1996年1月20日,巴勒斯坦举行历史上首次大选,选举产生了相当于立法机构的巴勒斯坦委员会,后习惯称为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同年3月7日,巴立法委员会在加沙举行首次会议,宣告其正式成立,曾经担任巴以谈判代表的艾哈迈德·库赖当选为立法委员会主席。
巴立法委员会下设法律、耶路撒冷、预算与财政事务、经济、自然资源、领土与定居、难民、内政与安全、教育、政治、监督11个委员会,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根据巴勒斯坦有关法律,如果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发生不测或意外,巴立法委员会主席将自动代理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之职60天并组织新一届选举,直到通过选举产生新的巴勒斯坦最高领导人。
2003年9月,库赖出任巴勒斯坦总理后,根据巴相关法律,他辞去了立法委主席职务。11月3日,原巴勒斯坦农业部长拉菲克·纳特谢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巴立法委员会主席,接替库赖。在今年3月10日举行的巴立法委员会选举中,劳希·法图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巴立法委员会主席。
·王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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