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国网讯 3年前,年仅45岁身家千万的海城富翁王强在车祸中身亡。随后三名女子找到王家,并各自带着一个“王强的私生子”,并要求继承王家的部分遗产。而当三名女子提出做亲子鉴定时,却遭到了王家的拒绝。于是,有着共同利益的三名女子站在了一起,和王家展开了3年的诉讼。
带子“奔丧”?三对母女要遗产
1991年王强经过努力从一家建筑公司的施工员当上了总经理。2000年,他成立了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不久后投资一个产值可达3000万元的改造工程,很快他成了别人羡慕的富翁。
2001年9月17日晚5时许,王强外出办事时,乘坐的出租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随后他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是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前妻的儿子王志依法继承了父亲的产业,并继任父亲公司的法人代表。2001年10月8日,王志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变更企业法人的申请。
就在这时,三名女子各自带着一个孩子出现在了王家,她们都自称自己的孩子是和王强的非婚生子女,并要求继承王强的部分遗产。
富翁三“窟”?三女谁也不知道
3名女子分别向法院讲述了与王强在一起的生活经历。王强和前妻于1977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儿一女。1989年,王强和公司的会计刘红“好上了”,很快刘红怀孕。王妻知道后,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找到相关部门,但是仍然没有阻止两人在一起。1991年,刘红生下一名女婴,王强为其购买了一处房产。同年8月份,王强与妻子离婚。而离婚后的王强并没有与刘红结婚。1993年8月,王强又认识了女子张琴,两人于1994年2月份开始同居,12月份,张琴生下一个女孩,王强在鞍山市铁西区为其购买了一处房产。1996年,王强认识了小自己很多的孟娜,并在1997年为其购买了一处三室住房,1998年,孟娜也生下一个女儿。
王强多年来就穿梭于与3名女子建立的这3个家之间,而三名女子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突来的车祸,让失去生活来源的三名女子惊慌失措,于是她们想到通过孩子继承王强的部分遗产。
亲子鉴定?富翁家人不同意
2001年12月12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法庭上,王志的代理人指出,没有证据证明三个孩子和王强有血缘关系。于是三名原告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并提出“保全遗体”的诉讼请求。然而亲子鉴定的要求被王家人断然拒绝。
法院认为三原告是否为被继承人王强的非婚生子,亲子鉴定是唯一途径。如果相关亲属不配合则采用开棺检验,被告方仍不同意,法院将视为被告对三名原告是王强的非婚生子女予以默认。
没有定论?照样一家给25万
随后三年期间,法院就此案先后5次开庭,期间刘红先退出了诉讼。由于诉讼给双方均带来了一些损失,加上时间过长,双方最终同意调解。
2004年10月29日,经过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志一次性补偿张琴和孟娜的子女各25万元。张琴现居住的王强的房屋归张琴所有。事实上,三个子女是否为王强的非婚生子女仍无定论。据法律人士称,这种在没有定论的情况下,双方还能达成协议的情况极其少见。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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