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野蛟通讯员李亚斌高兵)11月11日,记者从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获悉,一个在火车站伺机行窃的蟊贼,没偷到东西,竟在光天化日下抢走正要上车旅客的皮包,结果被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宫某,男,30岁,辽宁昌图县人,无正当职业,一直以来以小偷小摸为生。2003年9月30日,宫某眼看“十一”临近,还没搞到钱的他急得乱蹦,遂窜到沈阳火车站准备“弄”点钱花。转了半天,转眼到了晚6时,没得下手的宫某正准备放弃,忽然看见站前广场上一名女子衣着入时,还拎着一个女式手包,可能有“货”,就跟踪她,从站前广场,到售票处、候车室,一直到第三站台,宫某始终跟踪该女子伺机作案,但都没找到机会下手。这时,正赶上丹东-北京的2258次列车进站。眼看着那女子要上车,宫某就从车背面钻到车下,摸到女子身边,趁其不备,从车下伸出手去拽她手里的包。没想到女子的包拿得挺紧,宫某使劲拽了几下才抢到手。“有人抢包了!”女子发现后大声呼喊。逃窜中,宫某从车下爬到了四站台,将包埋在站内施工工地的沙堆里。看到被抢女子领警察追来,宫某又逃到三站台。在一个角落里猫了半天的宫某正准备回去取包,又被两个便衣警察查问。宫某见事不好,撒腿就跑,但没跑多远,还是被抓住了。审讯中,宫某交待了抢包的犯罪事实。记者电话:1330403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