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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拿到手 新房走了样(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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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1月12日16:08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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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客厅里还比较敞亮,拿到房屋钥匙后,客厅里突然多了一套消防设施,不但破坏了房屋布局,而且影响采暖。”11月9日,胡先生向记者反映他遭遇的一件怪事。
11月9日中午,记者来到了铁西区建设西路41号,这里是沈阳尧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百顺园”。胡先生的家在二楼,在客厅里,记者看到,直径约15厘米的铁水管贯通了地板和天花板,在水管底部还安装有一个开关把手,长约30厘米,与水管垂直。
胡先生说:“开发商10月份在没有通知购房者的情况下,擅自将消防设施从房屋里布设,从二楼到顶层,水管都是走客厅。我从市消防局了解到,消防设施不能乱动,要保证随时使用,这样不但影响我装修,而且冬天水管吸热,肯定影响室内采暖,夏天,消防水管外有冷凝水珠,容易返潮。”
随后记者与胡先生一起来到楼下的物业公司,售楼的孙先生接待了记者。他说,开发商原本打算将消防设施走墙内,但是后来发现墙壁里面电线太多,如将消防设施安装在楼道内,水管又容易上冻,影响灭火,所以后来决定改走客厅。
记者问,消防设施已经影响了购房者的客厅布局,业户要求经济赔偿,开发公司将对此事如何解决呢?孙先生说,他已经将此事汇报给经理,但是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记者向他索要公司电话,孙先生说,经理偶尔来物业公司,他没有经理的联系电话。
铁西区消防局防火科的冷先生说,消防部门要求房屋开发商建商品房必须安装配套消防设施,但是并没有明确在室外还是在室内,一般在墙壁内布设管线的比较常见。无论如何,住户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并且要保证其正常使用。
铁西区消协的胡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待了胡先生的投诉,并向沈阳尧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调解通知,让双方于12日上午到消协调解。开发商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如果双方调解不成,他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本报记者张建芳
摄影澜琦记者电话:1313021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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