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新近制定出进一步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实施目标和任务,至明年12月31日前,全省完成全部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对非政府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亦制定出了清欠时间表和措施。
据悉,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拖欠工程款清欠总体规划是:2005年春节前完成拖欠工程款总额60%的清欠;2006年春节前完成拖欠工程款总额90%的清欠;2006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拖欠工程款的清理。
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计划是: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总额的50%;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总额的80%;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
对至关重要的清欠资金来源,省政府也作了明确规定:政府工程预算内项目拖欠工程款,由本级财政负责筹集资金解决;因政府项目超概算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由超概算的建设单位负责筹集资金解决;非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项目业主单位等集资金解决。
为确保清欠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省政府还规定了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地区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李惠民(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