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丈夫贩毒面临死刑判决,妻子出重金托人疏通关系,希望能挽回丈夫一条命,但疏通经费花了55万元,丈夫最后依然是死罪难逃。妻子既感到伤心又觉得受了骗,要求对方将费用全部退还回来,结果只拿回一部分,为此起诉到法院追款。昨日,记者了解到这宗趣案的来龙去脉,广州东山区法院在10月底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这名妻子的请求,判决对方偿还剩余的“办案费”25万元。
丈夫贩毒 妻子重金托人保命
2003年1月份,家住广州市的李某某因在江西贩毒被当地警方拘留,因其贩毒数额巨大,一旦到了法院“恐将脑袋不保”,在广州的李妻为此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到处找人托关系,希望能保住李某某的命。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妻通过家人朱某认识一叫王刚(化名)的广州人,据说王刚此人神通广大,很能疏通关系,听到李妻的请求后,王刚一拍胸脯说没问题,但需要用钱疏通。李妻一听喜出望外,哪会在乎钱的问题。于是,双方约定由李妻出资55万元,而王刚要将李某某弄成无罪释放。
由于这种行为是非法的“见不得光”的,但双方都希望“交易”要进行得有凭有据,于是约定在江西南昌成立一票务公司,李妻通过朱某将55万元以投入公司资金的方式悉数给了王刚。随后,李妻就苦苦地等待着丈夫无罪释放的好消息。
死罪难逃 疏通经费难以追回
2003年9月,李某某贩毒一案被江西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李某某提起上诉后,被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死刑的判决。
忙活了半天,丈夫还是免不了一死,李妻悲痛欲绝,又感到上当受骗,随即与王刚大吵大闹,要他将55万元还回来。
在此情况下,王刚也非常内疚,便在2003年10月5日,退回了30万元给李妻,因为同样“见不得光”的理由,王刚在还款时写下一张字据,内容为“因事未办成,现退回款项,余款25万元还未结算”。
但这剩余的25万元王刚则一拖再拖,到了今年4月份都不还,李妻急了,今年8月份,李妻通过朱某将王刚告到广州市东山区法院,要求他返还25万元。
法庭上,对于李妻的诉讼请求,王刚感到非常冤屈,其辩称:疏通关系花销是非常大的,而他为这个案子付出的努力李家人是看在眼里的。当然,对于最后李某某未能免于一死,他也非常遗憾,所以他在2003年10月5日也退回了30万元给李家,至于剩余的25万,因为都被用来作为“办案”的费用,一时半刻追不回来,要还的话也要给他时间让他去追讨。因此,不同意李家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写下欠条就要还钱
到底这笔“办案经费”能否要得回来,今年10月底,东山区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李妻的诉讼请求,判决王刚要返还25万元给李妻。
法院的判决并没有纠缠于双方是否将钱用于“非法”疏通关系上,而是根据王刚出具的那张欠下了25万元的字据,法院认为:从内容上看,这张字据并没有违法,因此应视为借条受到合法的保护,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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