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唐毓克
本报讯 11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金城江区六圩镇凌宵村少女余玲的家。
余玲在今年7月10日深夜被一名窃贼闯进屋后用电击中左手、头部至残,尽管其父母倾囊凑了1万多元医疗费治疗,但她的左手掌因被电击严重,只剩下拇指,头部也留下无法抹去的伤疤。
姐弟半夜被盗贼电击
在余玲家里,她的弟弟余青流着眼泪告诉记者,那天晚上其母亲有事到邻居家,家里只有他和姐姐。大约在晚上10时许他和姐姐就上床睡觉,突然一阵剧痛惊醒了他的睡意,接着就听到姐姐在对一个人哀求道:“不要打了,再打我们,我们会死去的。”原来一个窃贼在偷不到值钱的东西后,竟惨无人道地拔下电风扇的电源线电击姐弟俩的手和头。
余玲的母亲韦秀满说,当晚她就把不省人事的女儿和被打伤头部的儿子送到医院,因女儿的左手腕被电击的时间太久,肌肉已坏死,虽经院方抢救,还是留下了终身残废,家里为此也债台高筑。
砸锅卖铁也要讨公道
记者看到,余玲的家虽然是两层的钢混楼房,可是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具了。
韦秀满说,为了给女儿治病,几个月来,她和爱人带着女儿看了很多医生,再加上给女儿调养,先后已经花去近2万元钱。这对于一个只有两个劳动力而要养活6口人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而更为沉重的是这场意外给余玲及韦秀满一家人带来的心灵上的创伤。韦秀满说:“眼看着女儿残疾的手,生活不能自理,而凶手仍在逍遥法外,我的性格都完全变了,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了。不过,为了女儿,就算砸锅卖铁也要讨回公道!”
离开余玲家时,记者看到,余玲的大眼睛里依然流露出对健康的渴望和对未来的迷茫。少女辛酸日记记者在余玲的家中看到了她在出事后写的日记。在日记中,余玲记述了自己致残和求医的经历,表达了对健康和正常生活的渴望。
日记一:放暑假了,有的同学去玩,有的去帮家里干农活,而我和弟弟却只能看病。我看见父母把家里一样样值钱的东西卖了换钱给我和弟弟看病,因为要治病,有时我们一星期都吃不上猪肉。爸爸妈妈总是背着我和弟弟偷偷地哭,其实我心里很清楚。
日记二:这次和爸爸到一个老中医家取药,老中医说也许能把我的手治好,可以不用到医院做切除手掌的手术,想到这里我很开心,但也很难过,我恨那个贼,是他把我和我的家变成这样的!他应该还个左手给我。
日记三:我永远也忘不了2004年7月13日。在医院病房里,清醒后的我得知左手将要被切除,我心里害怕极了。看着爸爸妈妈满脸的无奈,我知道了“终身残疾”这个词。我很难过。新学期又要开始了,爸爸妈妈一定又在为我的弟弟的学费发愁了,我不想因此而不能上学,许多东西都可以等待,童年不可以等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