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浙江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一场环境污染整治战役,决心很大,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其做法值得借鉴。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刘毅报道:正在着力建设“生态省”的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打一场环境污染整治攻坚战。采取“治老控新”、“监建结合”、“两制并举”等举措,到2007年,使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治老控新”———即既要整治老污染,又要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新污染
治理老污染,重点是整治水环境污染。浙江省政府确定全省八大水系和杭嘉湖、宁绍、温黄和温瑞平原河网为重点流域,将分别制订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与此同时,通过规划和建设项目控制,依法整治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深入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还着力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防止和控制新污染,一方面,严把各类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今后,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冶炼、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新建项目一律进入规划的工业功能区,实施集中监管控制。另一方面,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监建结合”———即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削减和治污能力有质的提高
加强环境污染监管,一是通过深化规划抓监管。依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以及排污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核定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二是通过动态管理抓监管。对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盯住不放,哪里污染问题严重,就重点监管那里;什么时候实现整治目标,就什么时候“摘帽”。三是通过信息公开披露抓监管。定期公布各项环境质量指数,公布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整治进度、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等情况,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不断提高环境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到2007年,建成跨市、县(市、区)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县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环境监控网络省、市、县三级联网。另一方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07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和发达地区的中心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与此同时,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
“两制并举”———即进一步加强法制,完善机制,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加强法制,重在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快环保立法,强化环保执法。加快地方环保立法进程,加快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另一方面,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力量,强化环保执法保障。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在乡镇配备必要的环保执法力量。
完善机制,重在构建有利于污染整治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设区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把环境污染整治纳入省政府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生态省建设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二是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在逐步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的同时,加快建立多渠道的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三是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建立环境预警指标体系和分级管理方案,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得到依法、及时、有效处置。四是建立健全多方协同机制。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积极争取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环境污染整治。
在日前召开的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上,浙江省政府已经与11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今后3年各市环境污染整治的主要任务和2005年的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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