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威记者安丹报道家住辽阳市弓长岭区的赵某,因放羊人孙某在其承包地附近放羊,双方发生了矛盾,赵某用木棒打中了放羊人的头,引发了一宗人命案。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2004年4月20日,放羊人孙某赶着自家的羊群漫无目的地在山坡上放着,不知不觉便来到了赵家的承包地附近,因为平日也经常这么放羊,所以孙某也就没太在意。可当承包这块地的主人赵某发现后,顿时火冒三丈,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往轻里说,是怕羊吃了庄稼,影响收成;往重里说,这摆明了是孙某在欺负自家。咽不下这口恶气的赵某手持一根木棒,三步并作两步地往自家承包地方向跑去,还没来到地边便开始斥责孙某。
无端遭到赵某的指责,孙某也挺生气,便回敬了几句,就这样两人发生了争吵,后来就动手打了起来。赵某手持木棒照着孙某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顿猛打,可怜孙某只有招架之力,把孙某打伤之后,赵某逃离了现场。孙某的家人得知孙某受伤的消息后,急忙将孙某送到医院,第二天,孙某在医院死亡,经法医鉴定,孙某系由于头部受钝器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当天,赵某被抓获。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无视国法,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7万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