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值此陕西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之际,谨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派兴旺发达的景象。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陕西省各族人民一定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末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以这次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把陕西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为陕西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祝陕西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圆满成功!
国家民委
2004四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