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知是只亏不赚的赔本买卖,可卞海平却乐此不疲,一做再做。最后卷了上家的钱,背着下家的债一逃了之。日前,市检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他提起公诉。
32岁的卞海平曾因诈骗、盗窃被判刑。2003年,出狱后的他以5万元的转让费从他人手里买下了上海枫地广告有限公司,成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承揽生意,卞海平宣称自己有门路、有熟人,能以较低的价格为客户在媒体上发布广告。因为他开出的广告价格之低颇具诱惑力,本市一家广告公司便将自己承揽的几百万元的广告业务先后委托给了他的枫地广告公司。
而其实,卞海平根本无法按照他自己宣称的低价为客户发布媒体广告。他所能做的,就是自己贴点钱,再把这些广告委托给其他公司发布。虽然明知自己做的是亏本买卖,可是卞海平却一做再做。他的发财之道是:一方面收取上家的钱,一方面给下家开具空头支票或支付小部分费用,能拖就拖。
经检察机关认定,从2003年3月至9月间,卞海平用这样的手法,骗取了本市三家公司的广告刊登服务,并欠下了共计400余万元的广告费。起先,他以自己的委托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广告费用为由搪塞下家,至去年9月,眼看债务越积越多,难以掩饰,他便逃离了上海。去年12月,他在宁波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他从上家获得的广告费已全部被他用于个人挥霍和填补亏损、归还债务等。
何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