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恐怖主义”
10月26日发生在长沙的公交车爆炸事件再一次提醒,没有处理好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的焦虑问题,一个人的焦躁将变成一个社会的恐怖事件。
文/蔡崇达
先是一声巨大的声响,然后一 阵哀号声,四下一片慌张, 很多人出于本能埋着头趴 在地上,待稍微平息站起来的时候,循着声音,看到烟雾从橘园路上一辆公交车上漫了出来,有些人被炸得飞了出来,还有些身上着火的人拼命从车窗里逃出来,围观的群众开始不断惊叫,甚至哭出了声音,更多人捂着嘴吓傻了。
“是什么,是恐怖分子吗?”不断有人重复着这样的问题。这就是发生在10月26日下午两点左右的长沙公交车爆炸事件,共有54人受伤,9人重伤。
“个人恐怖犯罪”
“我当时吓哭了,我在想:还好,我没有上这辆公交车,太可怕了,你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件。”林女士人过中年,回忆起那一幕脸色变得苍白。
对于这次爆炸的恐惧显然还没有过去,除了留在橘园路上那块难看的烧过的痕迹,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疤留在长沙人的心中。虽然高效的长沙政府在晚上迅速公布破案——罪犯是一个名叫阳进泉的农民,出于家庭悲剧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但是仍有许多人耿耿于怀。“感觉就像是恐怖分子!”长沙十二中的一个学生接受采访时说,那路公交车就路过他们的学校,是包括她在内的学生常搭的公共汽车。她告诉记者,自己差点搭上那班车,“你根本没想过危险竟然这么突然。”
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这是近1个月来第二起针对公共群体的重大恶性暴力事件。2004年9月11日上午10点半,41岁的江苏沭阳农民杨国柱手持40厘米长的水果刀,闯入苏州市白云街小剑桥幼儿园,在他被制服前的20分钟之内,28名儿童被残忍地砍伤和泼上汽油烧伤,其中最大的只有6岁,最小的还不到3岁。
类似的事件我们可以追溯到1998年情人节武汉长江大桥的爆炸事件,再到跨安徽、河南、河北和山东四省抢劫、强奸共作案25起,杀死67人,伤12人的杨新海;2001年靳如超制造的“石家庄爆炸案”;以及河南平舆县黄勇自2001年以来,在该县的网吧等场所诱杀了17名中学生;2003年黄翔制造的北大清华爆炸案。这些暴力事件有其共同的特点:攻击对象是公众,具体目标不确定,而且,这些事件都是突发的,根本无法预警。由于无法确定何人何时何地将发生这些具有突发性的重大暴力事件,故常常容易使人们产生恐慌情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所所长李玫谨教授对《新周刊》说:“人们的恐惧和不安不仅在于受害人的数量之多,更在于这些罪犯杀人没有目的。”杀人不再是一种“冤有头,债有主”式的复仇,而是面向公共群体的报复,就成为一种恐怖性质的犯罪。
对于这类恶性事件,由于缺乏政治动机,在中国《刑法》中,不能定义为恐怖活动,而被归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具体的“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在警方的术语中则称为“特别严重的暴力犯罪”。但是,在一些学术刊物上,一些专家已开始将其称之为“个体恐怖犯罪”。因为他们的作为已经造成一定意义上的社会恐慌,犯罪具有恐怖性质。而中国国际战略学会反恐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胡联合博士曾对媒体明确表示,对于这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恐怖气氛和社会恐慌的犯罪,就应作为恐怖活动来打击。
爆炸前的笑脸
王女士说她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张扭曲的笑脸。
嘴巴一直紧张地念叨着什么,手有点哆嗦,拉开手提包的时候,抬起头“紧张甚至有点兴奋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竟然是一张笑脸。“那张笑脸扭曲得很恐怖。”这是阳进泉在引爆炸弹前的最后表情。那一张面孔烙印在王女士记忆里,她当时就坐在阳进泉的后面。接着她看到烟火开始弥漫,然后“轰”的一声,她失去了知觉。她被送到医院后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那个人笑得好可怕。现在王女士仍在湘雅医院接受治疗。
“可以理解他那时候的满足,这是一种被放大的仇恨。把家庭和个人之间的矛盾,投射到社会的范围,转而对整个社会产生仇恨,在这里,爆炸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用来张扬或夸大自己的情绪,甚至是用来证明自己的。”李玫谨教授分析道,“从这个笑脸我们可以分析,这些犯罪分子要的不是简单的复仇,而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心理,甚至是证明自己的一种心理。所以他们可能会很兴奋。”
无独有偶。近期那些“个体恐怖犯罪”案件中的罪犯,犯案前往往都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满足亢奋状态。苏州幼儿园暴力事件案发前一天的9月10日晚9时多,吴中区一家水果铺的老板娘马秀梅惊讶地看到,一向节约且手头拮据的杨国柱,居然一口气花了400多元买了墨镜、西裤和T恤衫。而9月11日早上8时,洁雅美发店刚开门,老板娘金萍就看见一个右腿微瘸、身穿浅灰色衬衣的中年男子提着两个塑料袋进了她的洁雅美发店,要求剪个光头。“要冷了,干吗要剪光头?”金萍觉得奇怪。“叫你剪就剪。”剃头只要5元,但他付了10元后就匆匆离去,整个过程表现出一种莫名的亢奋。而2003年犯下北大清华爆炸案的黄翔在案发前多次和很多人兴奋地表示自己将“做一件大事”,并且在实施爆炸后,还在QQ上不断向别人炫耀。
著名犯罪学家、江西社科院法学教授李云龙认为:“他们的作案动机是因为某个问题得不到解决,所以产生了一种绝望的心理,对社会仇恨并希望通过报复社会的方式来引起社会关注。
由于他们本身都是比较弱势的一个群体,他们只好选择一个更弱势的群体来泄愤。”而在那个时刻,他们仪式性地完成了他的复仇,也完成了自认为的生命的价值。
事实不幸佐证了李教授的说法,原本“疼爱孩子”“仁慈好心眼”的杨国柱是在认为父母被人逼死求助无门投诉不了的情况下才拿起刀,而他当时选择幼儿的原因也只是刚好路过;长沙公交车爆炸案的阳进泉在村民眼中则是所谓的“窝囊”,被妻子抛弃,和女儿断绝来往,由于体质差常被同居的女人殴打,他策划爆炸案只是为了“不让人瞧不起”;2003年北大清华爆炸案的作案者黄翔策划整个案子的动机竟然也都只是为了“证明自己”。黄翔曾经有过理想,却四处碰壁碌碌无为。黄翔一句话让人惊心:“我只想让别人以这样的方式永远记住我,记住我曾经这么受人瞩目地活过。”
纷乱的事件中不难理出些条理:不起眼的人、简易的工具、直白的动机,如此简单元素的结合,最终产生了极大的杀伤力和震撼力。这是一种被扭曲的人格,暴力后面不是报复,而是一种精心构造的证明过程,这种变态的心理就像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引爆。
“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差,在正常社会中显示不出自己的价值来。他想干一些事情干不了,只能通过不寻常的方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以北大清华爆炸案的作案者黄翔为例来描述此类犯罪者的心理特征。“这是一种人格障碍者的行为模式。”而这些人,可以说是埋藏在人群中的定时炸弹。
群体的失落和社会的“恐怖”
专家分析,之所以集中出现这些个人恐怖犯罪,在于这么一个失落的群体的出现,而这恰恰和整个社会转型带来的急剧变化有关。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吴忠民教授分析道: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的转型时期,正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过渡。社会的急剧变动,意味着社会成员原来所熟悉的社会环境大规模、急速的变动。在这个变动时期,必定会出现大量的新事物、新观念、新的行为方式和新的规则。人们对于这些事物的认同与适应需要经过一个时期。因此,在这个特定时期,社会成员对于新的社会环境往往存在着一种抗拒或认可、认同的复杂心理状态。不少人对于社会的未来前景一时不会有十分的把握,也就难免出现一种比较焦虑的心理状态。据学者孙力所作的调查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感觉有压力的人已经从1995年的65.4%升到1999年的83.5%,而且这个比例还在继续加大。
社会既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风险,况且,市场经济本身现在也并不成熟,很多必要的规范制度以及必不可少的“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全。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人们难免出现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从而加重了社会焦虑。社会焦虑有着明显的负面效应,它使得人们缺乏一种应对社会变化的从容心态,缺乏从长计议的理性安排。既然缺乏理性意识,那么,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便会迅速提高,急功近利的行为取向就必然比较强烈。于是,对于一个社会所应当具有的规则意识和规则体系就会轻视,进而在行为取向方面更容易选择成本小、见效快的短期行为。而短期化的行为一旦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对社会的正常运转是十分不利的。更为重要的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社会失范现象存在的条件下,社会焦虑会加重社会成员间的紧张关系,助长某些越轨行为。
学者胡联合则将此类事件的动因归结于“社会转型期的失意者不能正确对待社会分化而产生的心理失衡”。虽然极端分子只是极少数人,但由于基数庞大,仍不可小视。
他说,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层趋于复杂并发生变化,一些阶层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下降,另一些群体正在崛起。同时由于贫富分化加剧,一个拥有数千万人的贫困阶层开始出现。“当他们意识到贫困并且将贫困归结于社会时,就可能将不满情绪指向政府和社会。”这些社会矛盾由此可能成为滋生恐怖犯罪的温床。
无法设防?
怎么设防?这成了问题。
李玫谨教授表示了担心:“往往干这事的人都挺老实,性格内向,工作表现特好。但他首先有人格缺陷,行为模式往往是触景型,突变的。很少有实施犯罪行为的预兆,因此防范和侦破都非常困难。而另一方面,他们身份平常,没有犯罪前科,因此常常在治安防范体系的重点监控范围之外。”
她指出,对于目前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急迫需要一个舒缓压力的渠道,然而,在中国,看心理医生还是太过奢侈的消费,因为大部分需要消费的人往往都是经济上的失败者,这原本是一道防线,然而在中国目前仍旧无法建立。
李教授还提出了她的看法,她认为最大的最好的防线来自每个人的内心,如果内心有一种自我的劝戒力量,那这类事件就会得到遏制。专家介绍,在美国,每个医院乃至社区,都有心理咨询机构,人们觉得看心理医生和看外科医生没有两样,是很常见的一件事。美国警察很重视罪犯的心理问题,经常依仗专家分析描述罪犯心理从而破案。同时,美国监狱里常设心理教官,经常对犯人进行心理矫正。这些,在中国似乎还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应该说这是一次没有世界观没有道德观的杀戮,如果罪犯头脑里有所谓的民族观念、同胞概念,甚至有宗教信仰,都不会发生这个后果。“正是因为这群人不信什么,不相信来世,不相信因果,也不相信所谓的同胞情谊才变得异常危险。”李教授说。正像电影《杀死比尔》中的女主角“新娘”所说:“我缺的不是理性,而是仁慈、同情和宽恕。”
没有心理咨询的保险阀,没有内心的约束力量,一个人的焦虑便很容易变成整个社会的恐怖,而担心可能还不仅于此,恐怖的后果可能也不仅于此。采访中,和儿子一起目睹爆炸的黄女士很担心地告诉《新周刊》,她11岁的儿子现在逢人便说他看到爆炸了,仿佛拥有这样的“谈资”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跟人吵架时再也不说“信不信我打你”,而改成了“我炸你全家”
——这是另一种令人担忧的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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