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隽琼)明年底,东三省及其他部分省将全面使用乙醇汽油,本市私家车主们由此增加了一个疑虑:加普通汽油的车辆出驶到这些省份时,是否会遇到种种难题?记者昨日向专业人士咨询了相关事宜。
首先,北京车辆和东三省的车辆使用的油品能否互换?也就是,同一辆车能否混用乙醇汽油和普通无铅汽油?中石油辽宁销售公司的吴杰站长告诉本报记者,短时期内,两种汽油混用是可行的,但长期混用会影响汽车性能,建议在使用不同品种的汽油前先清洗汽车。
而记者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中也看到,它明确要求,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上的汽车,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需要清洗油箱、油路和更换易受乙醇溶胀的塑料、橡胶配件。
车主最为关心的另一个问题则是,汽车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是否需要改造发动机?一位汽车行业的专业人士回答说,并不需要对发动机进行改造。但对于一些与乙醇特性不相适应的零部件,仍然需要更换,否则会影响到车辆使用乙醇汽油的动力效果,如爆发力减弱、汽车发动无力等。
这位人士解释说,目前,哪类汽车需要更换部件、更换哪些部件、是否有标准件等问题,因为我国推广使用乙醇汽油时间还不长,大家的认识还比较混乱,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