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据中国民政部消息,截至2004年9月30日,中国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开展了撤并乡镇工作,全国撤并乡镇864个。
据了解,一般乡镇设置各类机构20个左右,每个乡镇按100名管理干部计,每人每年的财政支出按1万元算,减少864个乡镇,就精简机构17280个,裁减财政供养人员86400人,减轻财政负担8.64亿元民政部要求地方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调整乡镇村的规模,特别是有的地方乡镇规模调整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完成的,有条件、有必要的还可以继续调整。撤并乡镇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小城镇体系,促进小城镇建设,从而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李薇薇)近日发布的中国乡镇发展报告指出,据有关部门对我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数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至3倍;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到290余人,超编严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谢扬指出,我国的乡镇体制的改革适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已经并将继续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目前我国乡镇发展中还存在农民负担问题仍然严峻、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乡镇财政危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据了解,到2003年,我国乡镇已达42620个,其中建制镇达20226个,县城以外的的小城镇总人口约为1.91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