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央视最权威的音乐名牌《同一首歌》,因涉嫌侵权,将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词作者陈哲、迎节、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3位作者一致认为,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进行商业演出多年,至今未与他们达成“有偿使用”协议。日前,陈哲、孟卫东接受采访时认为,央视此举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歌曲《同一首歌》创作于1990年,当时由歌手刘畅首唱,以后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尤其毛阿敏将该歌拍成MTV后,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名曲。几年前,央视音乐戏曲部推出大型音乐栏目《同一首歌》,但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几年来,该栏目在孟欣精心打造下,成为一个王牌音乐节目。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明哲、张本基律师是陈哲、迎节、孟卫东的委托代理人,王明哲律师说,央视将《同一首歌》作为节目品名,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已构成故意侵权。尤其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有巨额利润,而作品的原作者却没有任何回报,这显然有失公平。目前,他们还在认真准备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近期将就诉讼方式和程序与委托人进行最后讨论。
王明哲律师还透露,陈哲等人去年就委托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就《同一首歌》涉嫌侵权问题,向《同一首歌》节目组致函,希望对方作出解释。当时,央视方面也委托律师与他们进行过沟通。遗憾的是,这之后便再无下文。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央视此举显然是店大欺客,当事人应该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陈哲、孟卫东等人系国内知名词曲作家,他们之所以直到去年才较真这事,是因为《同一首歌》已完全走上商业化运作道路,出场费居高不下。而他们不仅至今没有任何名分,甚至常常被人误以为《同一首歌》使他们“暴富”。他们感到再不出面理论这事,就难以避免越来越多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