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林业大学的陈同学14日交纳手机话费时,偶然发现竟有3个手机号码是用自己身份证资料登记的,而这些号码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目前,这3个卡号分别欠费290.03元、110.58元、4.88元。吃惊不小的小陈立即向锁金村派出所报了案。
据了解,这3张手机卡都是在同一个手机代办点以小陈身份证资料登记购买的。小陈说,自己到南京来上学时间并不长,身份证没有丢失也从未借给他人使用过。小陈通过打印话费单费尽周折与其中一位用户联系后得知,该用户是南京工业大学的一名学生,手机卡是在学校附近的报刊亭买的,当时没有要身份证,但具体是用谁的身份证号码登记的他也不清楚。小陈经过仔细回忆后想起,自己去年在林大某个手机入网代办点买卡时,曾将身份证交给该店的工作人员复印,有可能他的身份证就是在这时起被“代办点”销售人员盗用了。
记者在南京实地探访了几个“代办点”后惊讶地发现,没有身份证居然也能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在汉中门附近一“代办点”,记者提出要买一张手机卡,老板热情地拿出表格要求记者填写资料,记者表示没带身份证,老板说那就填一下身份证号码。记者谎称记不得号码并表示要走的意思,老板随即说,那就不用填了,你选个号吧。在交付了80元(30元卡费、50元预存话费)后,记者顺利地拿到了一张手机卡,经过当场拨打电话试验,此卡已经开通,入网成功。
对于现在部分市民身份证资料被盗用的问题,有关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用户入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而且要签订一个书面协议,协议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假如签名的人与身份证本人不属同一个人,那么由此产生的欠费责任与身份证本人无关。(徐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