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各级党组织以建好队伍为基础、以改善结构为重点、以创新载体为关键,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规范发展,使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结构得到较大改善。目前,全市35岁以下的党员所占比例已提高到43.6%,女党员所占比例达到12.8%。
汉中市委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把发展党员重点明确在农村、企事业单位、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一线、35岁以下优秀青年和妇女中。并注重培养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市、县两级成立组织员办公室,确定编制,落实专兼职组织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划,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明确提出党组织书记两年不发展党员诫勉谈话,三年不发展党员就地免职。凡是发展党员工作没有做好的党组织和负责人,当年不得参加评优。
同时,做好日常培养,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活动日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让他们参加组织生活,使他们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坚持集中培养,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区委都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以市、县区党校为主要阵地,每年举办2至3次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仅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共举办积极分子培训班512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1800余人次;采取结对培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各党支部给每个培养对象确定一名联系培养责任人,定期与培养对象谈心,交流思想。联系培养责任人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强化推优培养,保持队伍结构的合理性。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对30岁以下青年、妇女的强化培养教育,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工作。近几年,全市发展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数、申请入党人数的比例保持在1:2:5的水平。
汉中市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发展对象,对一些重点培养发展对象,注重考核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坚持标准不放松和程序不变通。并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把发展党员“公示制”列入发展党员的必备程序,实行“三次”公示法。先后对16332名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了公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10000多条。通过公示,2211名发展对象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11834名发展对象被吸收为预备党员,10188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156名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131名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汉中市在充分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培养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的“五三O工程”,即从2003年开始,用五年时间,使全市农村30岁左右的青年党员占农村党员总数的30%左右。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培养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的实施意见》,把培养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纳入乡镇、县区委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发展党员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全市18至35周岁的农村青年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翔实填报《18至35周岁人员调查登记表》、《18至25周岁优秀青年登记表》等表册,详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建立培养考核机制。对各基层党组织抓加快培养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县、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至2个村、2至3名优秀青年,培养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每个村每年至少有3至5名重点培养对象;各村党组织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和联系培养责任人,并实行联系培养、互动培养、培训培养、推优培养、实践培养;优先培养发展青年科技示范户、青年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青年能手、农村高中文化返乡青年、团员青年,为确保新党员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已联系优秀青年278418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0279人,确定发展对象3734人,发展党员2265人。同时,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设岗定责”、“双培双带”活动,把加快培养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工作与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已确定村级后备干部5888人,其中35岁以下的达4054人,占总数的68.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446人,占总数的58.5%。
(通讯员 魏江云 刘平 本报记者 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