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可地处西安市南郊唐园小区的居民们却越来越愁。自打2002年12月小区的暖气停放以来,他们再也没有享受过温暖的冬季。几年来,居民们与唐园供热站为暖气交费几经协调,但直到今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供暖依然没有希望。一想到又将面临一个寒冷的冬季,无可奈何的上千户居民一纸诉状将西安市地热开发经营服务中心唐园地热站告上了法庭,向法律讨要采暖权。
11月15日,在统一供暖开放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西安唐园小区是1997年2月17日经西安市计委批准建设的安居工程项目,由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小区的供热是由小区居民集资1575万元开发建设的地热供热系统来承担,目前小区共有居民1982户,大约8000多人。
在唐园小区,居民的代理人、住户王永举告诉记者,当初盖楼时,开发商要求业主集资修建地热供热系统,平均每户交了近万元,1998年10月唐园地热站投入正式运营。2001年9月30日,地热开发经营服务中心将其经营权转让给其他承包商,这之前地热站所收取的费用一直是与居民协商解决的,基本上低于当时物价部门的标准价。但此后,唐园地热站按照13.5元/平方米的标准开始收取采暖费,虽然这个标准是市物价局的统一规定,但不适用唐园小区。因为该小区供热管网是业主自己投资的,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流通,促进商品房销售的通知》规定,应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所以小区住户的采暖费只能按福利井运行成本价来缴纳。
小区群众代表赵荣告诉记者,2001年冬季就有很多人对唐园供热站的这种收费标准有意见,开始拒绝交暖气费。2002年,居委会出面协调,要求每户先交纳500元费用,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在供暖40多天后,又突然停止供热,后来唐园供热站退还给每户200余元。到了2003年,情况更糟,辖区内的46栋楼,只有8栋楼有暖气(大部分属单位购房),其他38栋楼一天也没供热,停暖面积达82.6%。今年的供暖情况没有什么改变,还是除了部分单位购房有暖气外,其余大部分楼没有供暖。有很多业主愿意交纳供暖费,但是唐园地热站却不收了,他们要求把近年来积累的取暖欠费全部交齐才予供热。
唐园地热站负责人吴健对记者说,我们收取每户一个采暖期13.5元/平方米的供热费是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地热开发经营服务中心供热价格的批复》标准执行的,即便如此,地热站并不赚钱。
据吴健介绍,2001年以前,由于当时的取暖收费标准比较混乱,地热站开始出现亏损,后来经营者将地热站转手现在的承包商,据说是花费了170万元才得到了地热站的经营权。新的承包商上任后,开始逐渐规范收费标准,住户也开始产生不满。他们认为当初居民集资建供热管网就应该享受优惠待遇,但是那些集资款交给了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而与现在的唐园地热站承包商毫无关系。眼下的确有不少住户要求供暖,但是他们欠了不少暖气费,最多的欠3年,最少的也有2年,累计欠费高达300多万元。不是我们不想供热,是实在亏不起。唐园供热管网是全自动的,供一栋楼和供整个小区楼群的成本基本一样。一个采暖期供热成本大约120万元,这里包含电费、人员工资、管网维修费、水务费、天然气锅炉费等等,而小区收齐全部的采暖费也只有70万元左右,老板一直在做赔本的买卖。
吴健表示,我们的供热原则一直是先供热后收费,且每栋楼只要交齐80%的费用就可以供暖,对于所欠费用只要是一次性交齐还可优惠10%。但是居民们并不领情,不想交钱,怎么供暖?唐园小区楼房供热管道是串联式的,只能等全部交齐,才能供热,否则真是赔不起。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受理了唐园居民讨要采暖权案,11月12日已经开庭审理。法院希望居民与地热站能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明确表示无法协商,目前在等待法院的最后判决。
(本报记者 李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