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通部分资费价格违法本报记者 胡新桥
11月9日,湖北武汉联通用户黄志宏收到了湖北省价格举报中心的书面回复,该回复称,中国联通武汉分公司自行制定“公安卡”、“九州行卡”、“星达卡”等资费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这一结果,黄志宏等了一年多,其间的曲折耐人寻味。
按照国家规定,中国移动手机资费属于国家定价,资费标准为月租费50元,打进打出皆为0.4元/分钟;中国联通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上述标准上下浮动10%。
但是这一规定,目前在全国已形同虚设。其中,近年来以商业价格“血战”闻名的武汉,移动通信手机价格之争尤烈,且十分混乱。记者粗略统计,目前武汉市场上,联通公司的各种手机卡达四十多种,名目不同,实质一样———全部突破了政府指导价的底线。
准“单向收费”,在当地已成移动通信经营的主流。本来,资费下调,用户可从中得到好处。但是,武汉不少用户发现,由于这些资费下调缺乏政策、法律依据,他们得到的好处随时会被电信运营商取消。取消的理由“正当”而可笑———不符合国家价格法规。如去年8月,武汉联通曾突然取消其资费优惠的“星达卡”、“保险卡”,就曾引起轩然大波,数万用户强烈不满,部分用户为此告上法庭。《南方周末》等报刊以《武汉联通一着不慎引来“双输”官司》为题予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更大反响。
对此,武汉联通的用户黄志宏认为,作为消费者,购买联通的服务没有错,用户希望能明白消费,武汉联通公司须给社会一个明白的交代。去年8月27日,黄志宏向武汉市物价局举报,要求该局依法对武汉联通公司价格违法的行为予以定性并依法查处。武汉市物价局认为自己无查处权限,后提请湖北省物价局处理。
湖北省物价局受理后,黄志宏数次联系,得到的回答都是正在调查之中,却一直没有进一步的答复。
在黄志宏的一再要求下,湖北省物价局终于在今年6月22日给他发来一份传真,其主要内容为,电信定价权限在中央;黄反映的情况属实;电信企业自行降价是全国现象;报请国家发改委同意后拟对省内电信企业资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黄志宏接这一回复后仍然不满意。既然他反映武汉联通价格违法情况属实,物价部门就应该依法处罚,没收武汉联通的违法所得并处五倍以下罚款。此情况属实,何须再作调查?他认为这份回复明显自相矛盾,其实质是物价部门为其行政不作为找借口。
为此,黄志宏向湖北省物价局提出复查申请,要求该局处罚武汉联通公司,以规范移动通信市场,制止无序的价格竞争行为,维护价格法的权威性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湖北省物价局自7月23日收到这一申请后,没有依法在30天内提出复查意见答复举报人。
黄志宏遂于9月14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湖北省物价局超期处理其复查请求属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请求责令该局限期答复申请人的要求,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行政责任。
国家发改委审查认为,湖北省物价局没有遵守《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第十二条“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答复举报人”的规定,因此确认该局构成程序违法,责令该局15日内对黄志宏的价格举报复查请求给予答复。
11月1日,湖北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书面回复黄志宏,确认武汉联通公司价格违法,并向该公司下达法律文书。
黄志宏并没有就此满足。他表示,将组织武汉用户进行集团诉讼,直到让武汉联通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为止;不仅起诉武汉联通,武汉移动、武汉电信及有关行政主管单位都将被告上法庭。
在绝大多数用户默默忍受移动通信运营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时候,武汉用户黄志宏再也不愿这样下去了,从而站出来与他们较真。对于他叫板武汉联通的行为,当地一法律专家认为很有现实意义,也许会在全国产生连锁反应,电信行业的价格坚冰将被震动。同时,他的行为也给国家有关部门出了道难题———实行多年的电信资费标准,是否也该与时俱进修改了?
本报将追踪报道此事。
(本报武汉11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