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开餐馆的余女士参加了商家的优惠促销活动,即在两个月内用满20瓶液化气就免费赠送一瓶液化气。然而在这期间,商家暂停活动5天。现在商家称中止时间内消费的不算数,而余女士认为商家在没有告知活动中止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原先的承诺免费赠气一瓶。
余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0月1日,她到华润迈皋桥站购买液化气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在两个月内用满20瓶液化气就可以免费送一瓶。想到家里开了餐馆,有这样的优惠活动也不错。她当天就购买了两瓶15公斤装的液化气。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餐馆几乎是两天要消耗掉一瓶液化气。到了11月12日,餐馆就用满了20瓶。但是,迈皋桥站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公司不能赠送给她免费的液化气,因为这项活动公司从10月11日到10月15日期间暂停了,在这期间她家购买的3瓶液化气不能计算在内。余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停止活动的消息没有通过任何形式来告知她,公司应当依照原先的约定免费赠送一瓶液化气。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华润总公司。投诉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份以后,气源价格居高不下,企业的销售出现了“倒挂”现象,即售价比进价低的局面,所以公司决定从10月11日开始停止这项优惠促销活动。当时公司将停止促销活动的通知发放到了各个连锁店,要求员工在送气时要告知顾客。
这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这些顾客都是忠实的消费者,所以公司在10月16日又开始恢复了促销活动。同时,公司也决定10月11日-10月15日停止活动的5天时间可以顺延,余女士只要在12月5日前用完20瓶气,依然可以获得免费赠气一瓶。记者 蒋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