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欣通讯员陈俊峰郑颂飞高志云熊艳)到药店买药,对方只给电脑小票不给发票行吗?深圳市国税局昨天公布的专项检查结果显示,正是医药连锁店广泛存在的现金交易、不开发票等做法,为该行业偷漏税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该局在对全市90户规模较大的医药连锁经销店进行检查时,共查补税款金额480多万元。同时,该局在今年的多项税收专项检查中,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达4000多万元。
今年4到9月,市国税局对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医药行业偷税漏洞较大,偷税现象较为普遍。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最多的问题包括:隐瞒销售收入、虚增购货成本、虚增进项税额等。如某些企业发出商品后不确认收入、收到货款才确认收入,收到返利款冲减营业费用;还有的企业将外购的冰箱、雪柜等无偿赠送给各医院,没有作销售处理。有的医药连锁公司在向其小规模连锁店移送货品时,未按17%税率申报纳税。
据了解,国税部门这次共选取了23户大型医药生产企业、90家连锁经销店进行重点检查,查出有问题企业25户,查补税款、罚款合计639.89万元。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药店买药时,应主动索取发票,药店更应该自觉开具发票,从而减少税收的“真空地带”,杜绝偷税漏税行为。
今年,市国税局还对全市109户接受运输发票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有问题企业43户,查补收入合计2353.56万元。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市国税局今年9月对我市6家高等教育出版社图书发行代理单位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税务部门发现,高等教育出版社图书发行代理单位普遍缺乏纳税意识,对一些常识性的税收政策知之甚少。部分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有些单位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账册。针对以上行为,该局依法追缴其少缴的增值税50多万元并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未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账册的单位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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