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关键性的一年,也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无庸质疑,有了《条例》的保驾护航、有了困扰粮食企业几十年的“三老”包袱的彻底解决,破旧立新、轻装上阵的遂宁粮食工作走过了严冬,将迎来又一个辉煌灿烂的春天。依法行政、对全社会粮食企业进行监管、维护区域性粮食安全将是我市粮食工作重心,保证农民不出现卖粮难、保证消费者不出现买粮难、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效益化经营将成为我市粮食工作三大工作目标。
在粮食供求关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通过规范有序的流通渠道确保供应不断档,价格不暴涨,确保我市城区城市人口三个月的基本口粮储藏量,确保粮食供求的基本平衡,是市粮食局首要之责。目前,市粮食局将积极抓好购销,千方百计掌握粮源,发展定单农业,扩大粮食种植面积,逐步建立市场应急预警系统、储备粮系统和行情监测系统等三大系统,并根据中、省有关安排,着手建立1万吨市专储粮,保障区域性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从2004年起,政府不再承担粮食企业的经营亏损,所有新组建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为此,市粮食局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以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放开市尝推动竞争,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粮食的效益化经营)标准,发挥粮食收购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市场的载体作用,发挥国有企业“蓄水池”功能,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上去参与竞争,实现减亏增盈。
《条例》规定,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今后,粮食局将树立新的观念,进入新的“角色”,工作重点要在继续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把主要精力转型到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管理和服务上来,进一步转变观念,转换职能,履行职责,当好“裁判员”,依法对全社会的粮食行业经营主体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粮食工作关系重大,责任重大,任重道远。面对粮食工作日新月异的新发展、新变化,遂宁市粮食局将进一步立足工作全局,开阔工作视野,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做好新时期粮食流通工作,为我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实现遂宁粮食工作的全面进步而努力奋斗。
(向莉白平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