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治理危害职工权益顽疾 10家用工单位被处罚或亮“黄牌”
本报讯(记者姜美)11月10日至12日,银川市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部分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治理不订立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顽疾”。
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各类用工单位11家,其中工业企业8家,建筑工地3处,涉及职工总数8074人,其中已签订劳动合同2833人,签订率为35%,参加社会保险1476人,参保率为18%。
从检查出的问题看,一些企业劳动成本投入过低,职工工资收入不够科学合理,个别单位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宁夏灵武阿尔法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大部分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率很低,个别企业不足10%,如宁夏灵武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和永宁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特别是与季节性用工和临时聘用人员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宁夏灵武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普遍,在被检查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共拖欠2000余名农民工工资,总额高达553万元。
执法检查组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进行了处理,共向10家用工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其中下达整改指令书7家,下达拟予行政处罚通知书1家,给予行政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