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乱收费现象才能具备资格审核
早报讯(记者郭桂花)日前,“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考核办法”首次出炉。此次评估考核范围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校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乱收费现象方具备资格审核。全部评估内容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将予以命名、挂牌。
据了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学校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在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在两年内无乱收费现象;学校在两年内无教师、学生刑事犯罪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公办普通中小学无“校中校”问题。
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所辖学校的申请,择优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评更高等级“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定期复查制度,原则上每两年复查一次。经过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复查合格证书”。
另悉,省教育厅将根据《福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方案(试行)》对首批评选的有关学校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达到省级示范校标准的学校,教育厅将授予“福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工作懈怠、出现违法行为或重大责任事故、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撤销其“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收回牌匾。
评估考核内容与标准
“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内容包括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规范办学活动等六个方面。
评估考核程序
评估考核程序主要是先实行学校按照依法治校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再实行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