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4名歹徒持猎枪和砍刀在陕西武功火车站广场向一名男子开枪。多名目击群众称,事发时马路对面停有一辆110警车,旁边站有四五名身着制服的民警,但没有一人上前阻拦,歹徒行凶后顺利逃离现场。目击者称可以出庭作证。对此,武功县公安局局长赵明说:“发案时,确实有一辆警车停在楼下,但当时民警都在二楼,不可能看见歹徒持枪杀人,我已打电话问过此事。”(据《当代生活报》14日报道)
歹徒持枪杀人时,民警究竟在不在现场,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但是,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公安局长竟然下了“民警不可能在现场”的结论,这实在叫人匪夷所思。
赵局长凭什么断定民警不在现场?一是充分相信民警的觉悟,如果在现场,民警们是不可能无动于衷的。二是“已经打电话问过此事”,证明了民警不在现场。这两条理由难以服人。相信自己的部下无可非议,但相信不能等同于事实,何况,我们又凭什么不相信群众的眼睛呢?所谓“兼听则明”,赵局长“打电话问过此事”,那电话想必是打给当时在二楼的民警的,但有没有给现场目击群众打过电话?如果没有,岂不是偏听偏信?偏听一方就对事情作出结论,这样的结论可不可信,公安局长一定比我们老百姓懂得更透彻吧!
公安局长如此主观臆断,叫人不能不担心:这样先入为主的“结论”,会不会对事件的调查产生影响?我甚至担心那些现场目击群众,听了局长的“结论”后还敢不敢出庭作证?
报道称,武功县公安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民警是否在现场一事,我们有理由提出这样一个要求:一旦县公安局纪委作出民警不在现场的结论,上级部门应派出联合调查组重新展开调查!不是我们不相信民警和纪委,而是赵局长的“结论”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提醒。(稿源:红网)(作者:余清明)(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