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宜宾县龙池乡阳荷村骑龙组人吴家海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提起逮捕。
吴家海在2003年3月用刀将妻子砍伤,后经精神病医学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而免予刑事处罚,但他妻子害怕他,而与他离了婚。吴家海离婚后,在与同村妇女小王(化名)的多次交往中,双方产生了好感,二人交往甚密。今年9月14日,吴家海约小王到其家中玩耍,下午7时,小王与一起玩的另一男青年开玩笑,叫他晚上送她回家。吴家海在旁边听后,暗生嫉恨。
晚上9时,吴家海将小王约至其寝室内,双方发生性关系后,吴家海猜想自己心爱的人已另有所爱,担心小王将离他而去。他越想越恨,愤恨中,他提起旁边早已准备好的刀猛地向小王头部砍去,想置其于死地。小王被突然的一阵猛砍后,拼命往寝室外跑,同时大喊救命,砍红了眼的吴家海见小王未死,便提起刀继续追杀,当邻居赶来将吴家海的刀夺下时,小王头部已中了7刀,变成了血人,处于昏迷状态,后小王因抢救及时,侥幸脱离危险(经司法鉴定为重伤)。吴家海在慌乱中逃往深山躲藏起来。
当晚,龙池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连夜赶往出事地点,在附近山上将吴家海抓获。面对公安人员的审问,吴家海开始装疯卖傻,想假装精神病蒙混过关,逃脱法律的打击。办案人员在取得了其它有力的证据后,决定再次对吴家海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这次鉴定结果证明,吴家海此次作案精神正常,对此次作案应负全部刑事责任,面对充分确凿的证据,吴家海无言以对,他向办案人员坦言:“我太爱她了,我怕失去她,我也不要其他人得到她,所以我要把她砍死。”(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