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段 扬
本报讯前天本报刊发的一文又有续闻,昨日下午,记者接到“深圳某科技公司”张姓业务员打来的电话,称他们公司开展有代客户窃听他人电话业务,只要给线,想窃听谁的电话便可窃听到谁的电话。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接听了一男子的电话。对方开口自称是“深圳某科技公司”的业务员张某,记者前日曾与他通过电话,咨询过美国中情局手机“窃听王”的功能和价格。这位张姓业务员告诉记者,客户嫌美国中情局手机“窃听王”太贵不愿意购买可以理解,但客户不用花高价购买“窃听王”,照样可以窃听老婆、情人、朋友、同事、上司或者任何人的电话。因为他们公司除了销售“窃听王”之外,还开展有为客户代窃听他人电话的业务。
只要客户提供想窃听的手机、小灵通、固定电话的号码,他们便可以异地或本地24小时跟踪窃听,并将窃听到的内容录制成普通磁带,提供给客户作为证据使用。每监听一个电话号码,须以10至15天为一个周期,这样才能确保窃听到有效内容。而窃听一个号码的费用为2000元人民币。鉴于窃听他人电话有一定风险,而且需要昂贵的设备,再加上设备的磨损费用和人工费用都很高,因此需要预付50%窃听服务费。客户想窃听谁的电话,只要将此号码告诉他们,并将50%的预付款汇到公司指定的账户上,公司确认收到客户的预付款后,即开始窃听工作,一直窃听到客户满意的内容为止。
当完成客户的窃听委托后,公司便会将录制有窃听内容的磁带通过电话放一小段给客户听,客户认可后,付清余下的50%服务费。他们公司便将录制有全部窃听内容的磁带寄给客户,还免费赠送客户一台随身听磁带单放机。
记者称已经咨询过警方,擅自窃听他人电话是违法行为,不料手机中传出张姓业务员带着讥讽的笑声:“不敢冒风险的人,做不成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