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教室里接吻录像被公开播放 学生将母校告上法庭
曝光学生接吻镜头是否侵权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专家声音:“早恋”偷拍事件追踪 专家质疑学校安装摄像头
昨日,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因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早恋”当事人魏罡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诉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对此,上诉人魏罡表示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不排除申诉的可能。
上诉:偷拍学生侵犯隐私权
魏罡上诉中称,复兴中学在公开场合将上诉人与女友的亲昵镜头公开播放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复兴中学在已经出现上诉人脸部特征后再打马赛克,其所谓的隐形处理已没有意义,公开场合也存在隐私权,学校的管理不能违法,播放录像的行为侵犯了上诉人的名誉权,此外,复兴中学用监视器全天监视学生侵犯了上诉人的人格权。要求改判,但将精神赔偿要求从5000元降低到1500元。
复兴中学则称,魏罡的亲昵行为违反了学校制定的学生行为规范。学校进行播放是以教育为目的,并无侵害魏罡隐私权、名誉权的过错,魏罡的成绩也未受影响。
终审:学校监控未违反规定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复兴中学的摄录、播放行为并不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并无侵害两上诉人名誉的故意,而且现也无充分证据表明魏罡的社会评价因此降低,复兴中学构不成对魏罡名誉权的侵害。信报记者张守刚
事件回放
2002年3月某日晚自修,魏罡和小云(化名)在有20多名学生上自修课的情况下,在教室后排发生的亲吻亲昵举止被学校监控摄像镜头摄下。2003年4月7日,上海复兴中学以《校园不文明现象》为题,集中播放摄录的包括以上行为片段在内的校园不文明现象。2003年8月,魏罡和小云正式向上海市虹口区法院起诉,认为上海复兴中学侵犯了隐私权、名誉权、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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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部门为解决学校安全问题,近日规定市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在校内安装报警监控系统,在校园学生较多的重点地区装上摄像探头,随时监测保证校园安全。消息传来,广州师生议论纷纷,“安全”和“隐私”成为议论的焦点。
荔湾区某重点中学一位失窃财物的女生在向记者报料时表示,尽管知道学校加装摄像头是防盗,但在监视器前,同学们都显得浑身不自在。
在采访中,部分学生提到曾发生在上海的“中学生接吻被学校曝光”事件,担心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也成为监控目标。
北方工大教师拍校园不文明 学生亲热被曝光
9月21日,北方工业大学食堂前的橱窗以“校园不文明现象大曝光”为主题展示了情侣们搂抱在一起的图片。其中中心的一张照片最为显眼,一对情侣背部面对镜头,女生依偎在男生的怀中,两人搂坐在长凳上。
学校:拍摄多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那幅最引人注目的“情侣相拥图”就是在校园林阴里遇见的。如果学生在私底下亲热并不反对,但是在公开场所就不妥了,我们在处理时是慎重而负责的。我们手中还有更加亲密的图片,但我想适可而止更好一些。学校绝不会对图片内所涉及的人物、班级或寝室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照片中的一些行为要完全杜绝是不可能的,但更希望学生们能够好自为之,自爱自强。
女大学生“走光”被偷拍 专家提醒运用法律武器
随着数码科技的提高,一些现代的摄像工具为偷拍提供了便利,偷拍正成为一种“流行”。也许在你毫无察觉时,你已处于被人“盯梢”中,趁你不注意,“偷拍族”就已将你的隐私“记录在案”。有道是:连如此普及的手机都安上了摄像头,偷拍的危险更是无处不在……
专家提醒对于利用偷拍的手段偷窥别人的隐私,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关于公民名誉权、肖像权的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如果性质严重,甚至可以根据刑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