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出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十条禁令,以求“封杀”应试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道。
这十条禁令的主要内容有:一、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组织升学考试;严禁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二、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三、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四、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竞赛。五、严禁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除高中毕业会考之外的统一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师生。六、严禁在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编写、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习题集、练习册、复习资料等;严禁以营利为目的,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和商品等。七、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八、严禁全日制中小学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严禁全日制中小学教师到文化补习学校兼课。九、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十、严禁向中小学生乱收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中小学对照上述规定,在近期组织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对整改不力或继续坚持错误不改的,要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李让恒邓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