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了错害怕联系家长,上海市某重点中学高二学生沈宇冰失踪2年,生死未卜。其家长告上法院,要求学校确认侵权责任,索赔20万元。昨天,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2年10月15日下午放学后,某重点中学高二学生沈宇冰与同学共6人去网吧玩游戏,被班主任发现后责令回校写检查。沈宇冰苦苦求饶,班主任依然要他打电话联系家长。17时50分左右,沈宇冰借口上厕所,结果一去不返。最后一个离校的学生在给班主任的检查中提到,沈宇冰可能会跳黄浦江。见儿子晚上7点半还没到家,沈母就打电话到学校,班主任称不详。儿子彻夜未归后,次日沈母即与校方联系,期盼儿子回家。直到10月20日,沈家向警方报了失踪,此后通过市公安局、报纸、网站寻找至今,整整2年来一直没有音信。
眼看着诉讼时效将过,沈宇冰父母将儿子就读的某重点中学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侵权责任,并赔偿各类费用20万元。沈家认为,学生害怕因玩游戏机而被学校退学,心理压力巨大。现班主任过分夸大了错误,严重伤害了沈宇冰的自尊心,其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导致沈宇冰失踪。事发后,校方未及时处理,也未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应当担当责任。父母苦心育儿17年,失踪后家属身心严重受损,2年来花费了大量精力、财力寻找亲儿,索赔20万元合情合理。
校方认为,班主任的教育方法并无过错,别的几名学生都写好检查联系了家长,惟独沈宇冰一人出走。事发后,学校也到学生家中进行安抚工作,并协助寻找、向上级部门报告,还发动师生募捐,已尽到责任。由于原告无法提供沈宇冰学生出走与学校的处理措施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条款,学校并无责任。另外,由于沈宇冰目前还没确认是否已经死亡,很多赔偿都无从谈起。
最后,校方愿在确认无责任的前提下,从道义上补偿沈宇冰家长2万元。而这一意见当场被原告驳回,他们认为校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