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贸促会)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机关服务中心、法律事务部两个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贸促会是为推动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由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2003年,贸促会收到财政拨款2.07亿元,上年结转7048万元,当年支出2.04亿元,结转下年737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会在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并加强管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所属法律事务部2003年将应缴中央财政专户的认证费收入697万元直接支出;年底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1.6亿元产生的存款利息731万元及已结案仲裁收入3790万元上缴财政专户。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各部门必须将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等规定。另外,法律事务部超出合理的实际支出需要,向仲裁当事人多收取办理案件特殊报酬、差旅费、住宿费等724万元。
(二)2003年,贸促会未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2010万元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其中将事业发展项目、外事服务支出项目中的1659万元分别用于职工福利1411万元、职工医疗费用248万元;所属法律事务部挤占认证支出项目经费105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557万元、公用经费493万元;作为涉外经贸仲裁办案费用项目执行单位,法律事务部以经办秘书报酬、辅助费等名义挤占项目资金80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
(三)机关服务中心将历年由利息等形成的杂项收入96万元从收入中转出,在暂存款科目挂账,造成收入不实。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规定。
(四)法律事务部2003年底共有银行账户11个,如开设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外汇账户及与外汇账户配套使用的人民币账户等,不符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规定。
此外,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贸促会向财政部申请770万元周转金,用于购买展品等。目前资金已不再发挥作用,未及时清理归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审计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要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利息等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同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审计建议: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对有关银行账户进行撤并;清理归还展卖品周转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贸促会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已上缴部分中央财政专户资金,撤销了有关账户。正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和制度,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预算。其他问题也在积极整改中。
附件:贸促会关于落实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
附件:
贸促会关于落实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
审计署:
审计署下达给我会的《审计署关于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审贸易决[2004]198号)及《审计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审贸易意[2004]197号)均已收悉。对于审计工作我会党组十分重视,会领导也多次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我会有关部门能够通力合作,将整改落实到人头,逐项逐条狠抓落实。现将截止到目前执行和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决定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法律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利息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及多收仲裁员办案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律部2003年底已结案仲裁收入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以及法律部2003年底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存款利息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上述款项共计4507万元已于7月初汇至中央财政专户。剩余部分正在积极清理当中。
(二)关于我会机关服务中心将以前年度杂项收入结余96.77万元挂往来科目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预算编制不细,未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项目预算资金的问题。我会正在与财政部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2005年度项目预算能细化。
2、关于法律部涉外仲裁办案费用项目2003年预算2000万元,项目执行单位法律部当年实际支出2033万元,其中以“经办秘书报酬”、“辅助费”等名义在项目中列支803.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补贴,占预算数的40%的问题。法律部正在进行整改。
(二)关于银行帐户管理方面的问题。法律部2003年底共有银行帐户11个,根据审计决定应进行清理。截止目前为止,法律部已关掉中行总行外汇帐户配套使用的人民币帐户2个,海事仲裁收费帐户1个,按规定应关闭的其他帐户法律部正在抓紧时间进行清理。
(三)关于展卖品周转金方面的问题
我会已责成有关人员对已形成展卖品的周转金770万元进行清理,但由于展卖品数量较大,积压时间过长,清理起来需要投入较长时间,我会将抓紧时间整改。
以上是我会的落实整改决定和整改意见的报告,对于情况复杂尚未落实的问题,已纳入我会2004年度重要工作计划之中,我会将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以期早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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