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高宇峰
通讯员 韦忠华 唐庆军
本报讯 为牟取暴利,平果县人谭芳宁、黄学萍、韦利凤不惜以肛门、下体藏毒。
2004年6月8日,谭芳宁、韦利凤应约来到平果县黄学萍家中,与黄的丈夫韦某(另案处理)商量到云南省购买毒品海洛因回平果县贩卖事宜。经商定由韦某出资,谭芳宁负责带黄学萍、韦利凤上云南购买毒品。
6月12日晚,在昆明市打洛镇,由谭芳宁联系好卖主后,黄学萍以每克59元的价格买了2.5986万元的毒品海洛因。当晚,谭与黄两人携带着购买到的毒品海洛因回到酒店房间。次日,3人将毒品海洛因加工成3节圆柱形状,先用塑料包好,再用避孕套套好。谭芳宁将一节毒品塞进自己的肛门处,黄学萍、韦利凤各将1节毒品放进下体里。后一伙人乘坐飞机于23时到达昆明市机场,下飞机时即被监控的公安民警抓获。随后,公安民警从谭芳宁、黄学萍、韦利凤体内分别查获毒品海洛因各166.2克、114.53克、159.7克,共计440.43克。被抓获后,谭等3人被移交至百色市警方处理。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案犯谭芳宁死刑;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黄学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韦利凤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