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挑战,其中,简化投诉程序,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是各级维权组织应努力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那么,怎样创造一套快捷、高效解决消费纠纷的办法,创造性地做好维权工作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首先,采用“三方通话”形式解决消费纠纷。有些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随即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或当地消协投诉电话,凡采取此方法进行投诉的消费者,一般都是情节较为简单或受侵害程度较轻的消费纠纷。对待这类投诉,工作人员应采取“三方通话”的形式,用电话调解消费纠纷。也就是说,在问清消费者投诉事由后,随即拨打经营者的电话,或请消费者把电话转给经营者,在详细了解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问题后,提出解决消费纠纷的意见。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促使消费纠纷的解决。一般情况下,采用此种方法,能圆满地解决简单的消费纠纷,避免消费者浪费时间和经费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采取填写退换货款通知书的方法解决消费纠纷。目前,有困难找消协、请工商帮助已成为很多消费者的习惯。对于到12315中心或消协投诉的消费者,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查验商品问题的基础上,只要直观可以判定是经营服务单位的责任,即可填写制式《退换货款通知书》,责令经营服务单位给消费者退换货或退款,消费者持此通知书去经营服务单位,就可解决权益被侵害的问题。
再次,采取赴现场解决消费纠纷的方法。对消费者投诉比较急和较为严重的问题,以及消费者在经营服务单位现场的投诉,应采取赴现场解决消费纠纷的方式,及时快速地化解纠纷,解决问题。赴现场处理消费纠纷要做好车辆、人员、器材等准备工作,并尽可能地请新闻媒体配合,必要时还可请“110”协助,以促进问题的圆满解决。此种方法是塑造工商和消协形象,体现为民服务的最有效形式。
(作者单位:大连市金州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