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6000元受雇偷拍死于非命 民间“福尔摩斯”生存状况堪忧 |
|
2003年 12月发生在北京的一宗抛尸案曾经揪起了很多人的神经。因为死者的身份是“私家侦探”,他又是被人殴打致死,这些要素都让我们对中国“私家侦探”现实生存状态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2004年 10月 26日,此案作为北京首例私人侦探偷拍被杀案在北京开审。但在庭审期间,两名嫌犯一名认罪,一名却以生意受到损害为由,声称要告死者。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嫌犯为何要对死者痛下毒手?一时间,发生于去年的这起杀人抛尸案再度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20分钟将人活活打死
据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杨占利和赵君原为战,赵君是北京美丽人生保健品公司的董事长,杨利在刑满释放后来到赵的公司担任业务经理。根二人交代, 2003年 12月经常有人使用拍照、窥等方法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进行监控。
2003年 12月 13日 18时左右,位于建国门际宾馆西侧的紫禁城国医馆的业务经理杨占利现,近几日对面停车场总有一男子用望远镜向店监视,并拍照。于是杨占利叫来店中的六七个男出去围住了偷拍者,将其推搡倒地、施以拳脚,赵和几个店员又将其拖拽至紫禁城国医馆的后院。
其间,他们翻开偷拍者的手包,发现几张纸上楚地写着赵君和公司几个主管的姓名、年龄等情,还包括了公司所用车辆的车牌号码,这伙人下更狠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几个身体强壮的打人感觉筋疲力尽,而偷拍者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有先后拿来两盆凉水泼在了偷拍者身上,但是偷拍仍旧是一动不动,此时的他已经被活活打死了。
杨占利命人找来床单将尸体包裹起来,将尸体进已经在门口等候的黑色丰田佳美轿车。然后,尸体抛弃在医院门口。
命案缘自一起商业纠纷
偷拍者,也就是死者,即黄立荣。黄立荣究竟为人所雇佣?雇佣人和美丽人生保健品公司究竟有恩怨,为何要一再对其进行跟踪调查呢?这起殴致死的案件,竟然缘自一起商业纠纷。
据知情人士透露, 1997年底,犯罪嫌疑人北美丽人生保健品公司董事长赵君与韩勇 9+9制厂签订了该厂止脱生发药品的代理销售合同。随后,他在北京、南京等几家报纸上陆续登出了反映疗效的广告,号称使用该药品后可完全恢复到病前状态。但是,由于广告夸大了疗效, 2002年,药检部门给该制药厂下达通知,撤消该制药厂止脱生发药品的广告批文,并禁止制药厂在 2002年 11月至 2003年 11月在全国范围内做广告。
2002年年底,制药厂通知赵君,责令其停止继续做夸大该药品疗效的广告,并要求他作书面检查,同时赔偿制药厂损失。赵君不但没有按照药厂的要求办,反而大骂该厂厂长,甚至扬言要杀了厂长亲属。当该制药厂限制给赵君发货、扣除一部分货款后,赵君竟威胁对方说自己是某部委的,还是“黑社会”。据韩勇的弟弟韩忠说,多次接到赵君的恐吓电话后,他们决定要查清赵的底细。
2003年 12月 5日,韩忠来到北京与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洽谈调查事宜。谈到价格时,大海公司一位高层建议韩忠让大海公司以外的人来调查这件事,价格就可以低一些。 12月 8日,韩忠用大海公司一张没有盖章的协议与黄立荣签订委托书。调查费用为 6000元,预付了一半作为定金。
事后,警方发现协议上均采用化名。对此,韩忠的解释是:“我怕被查到,以后赵君报复我,用假名字,他就不知道是谁。”根据协议黄立荣对赵君等人进行了数天的跟踪调查,被对方发现后遭殴打丧命。
王海不承认死者是其员工
警方曾在黄立荣的口袋里发现了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的名片,而大海商务公司在命案发生数日后否认了与黄有任何雇佣或合作关系,更不承认与韩勇 9+9有过任何调查协议。因而黄立荣的行为可以说是带有“私人侦探”性质的调查行为。
大海商务公司执行董事,著名打假人王海之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调查员的工作有一定的危险性。他们的工作就是把制造、贩卖、运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事情调查清楚。在搜集材料、取证过程中,很有可能被对方盯上。一旦暴露,造假者就会拼命为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的假货而挣扎,去报复调查员。
王海还透露,调查员与自己都是单线联系,王海笑称为“地下党式联系”。王海通常会根据直接找来的商家提出的打假要求查办某一造假窝点。具体操办的就是调查员。调查员接到任务后,会立即开展调查,用各种手段取得造假、售假的证据,并将信息报告给公司。公司的领导,当然主要是王海本人和顾问———各行业的专家将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认定有的可以通过工商举报或法律诉讼来打假后,调查员的工作就宣告立即结束,撤出调查事件。
据《周末》《法制播报》报道
|
私人侦探在我国作为一种职业,至今仍未开放,更不能进行工商登记。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
到 2004年,全国已有 2.3万个各种形式的私人侦探机构。据了解, 1992年成立的中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所”开业不久即停业。据了解,所谓“私家侦探”由于大多从事讨债、追踪隐私等活动,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才被公安部门明令禁止,这主要缘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
西方的私人侦探业经过大约有 150年 200年时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和相关的规则,但是中国目前整个社会状况,包括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所以私人侦探在中国基本上属于半地下的状态。
专家指出,最主要的是如何规范私人侦探的行为,另一方面这个工作具有特殊性,并且带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对当事人或者委托人的权利如何保护,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的对象的权利如何保护以及调查人员的权利如何保护,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认真考虑并要认真规范的。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