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魏黎明 通讯员 任宣) 为拓宽情报来源渠道,提高主动发现和精确打击能力,广东省公安厅拟与有关情报部门协商,签定情报共享协议。昨天,省公安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汇报工作时透露了这一情况。另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在公安厅设立禁毒局,广州等地也开始筹建缉毒支队。
广东摘掉所有“毒帽子”
昨天上午,省公安厅、省卫生厅以及省禁毒委等部门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作工作汇报。省公安厅在汇报中表示,广东实行“禁毒03工程”以来,取得显著成效,破案数量、抓获犯罪分子、缴获毒品总量以及收戒人次均有上升。
在今年9月的全国重点地区整治会议上,国家禁毒办已经将陆丰甲子地区和普宁从“全国毒品危害重点地区”上除名,再加上已经除名的台山,广东目前已经摘掉了所有“毒帽子”。近期,有关部门还将召开由广州、深圳、普宁、陆丰等地有关负责人参加的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广州缉毒支队开始筹建
为了拓宽情报来源渠道,提高主动发现和精确打击能力,省公安厅已多次与有关情报部门协商,拟签定情报共享协议。
同时,省公安厅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情报的收集、研判和导侦工作,加快组建省禁毒情报信息中心,完善各地情报监测站的工作制度,整合优化省、市、县(区)三级禁毒情报信息体系。此外,省委、省政府已经决定在省公安厅设立禁毒局,增加人员编制;江门、河源、揭阳市成立了缉毒支队,广州、中山、韶关等市也已开始筹建缉毒支队。
涉毒案量刑轻引起重视
尽管取得不少成绩,但广东禁毒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法律的滞后、制约不力就是其中一个方面。省公安厅表示,近年来,广东省查破几十宗制贩摇头丸、氯胺酮、安眠酮案件,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但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没有一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刑法》对摇头丸、氯胺酮犯罪的打击处理相对较轻,也使得此类涉毒犯罪仍然比较猖獗。
此外,我国法律对“容留吸毒”比“容留卖淫”受到的处罚还轻,达不到震慑犯罪的目的,这也是娱乐场所贩吸毒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表示,将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规,并对《刑法》相关条款以及制贩精神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立法或司法解释。
缉毒行动
从化打掉4吸贩毒团伙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冯汉荣)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段时间以来,从化市刑警大队缉毒中队会同基层派出所,连续打掉了4个吸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其中刑拘5人(含戒毒转刑拘4人),取保候审2人,抓获吸毒人员16人,破获毒品案件4宗,缴获毒品海洛因33.1克,作案用摩托车3辆,作案用手提电话7台和贩毒工具一批,并寻线抓获吸毒人员16名。
11月15日,该缉毒中队会同江埔派出所根据特情提供线索,在河东某出租屋抓获贩毒嫌疑人卢某和麦某(女)。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共18.3克,作案用摩托车2辆,作案用手提电话2台。11月13日,缉毒中队会同河东派出所在该市街口某网吧抓获贩毒嫌疑人邝某(女),当场在其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2包(重约4克),作案用手提电话1台和削毒品所用小刀1把。11月1日,缉毒中队会同江埔派出所根据特情提供线索,在江埔街某中学门口抓获贩毒嫌疑人欧阳某,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包(重约4.5克),作案用摩托车1辆,作案用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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