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3小时后被小区保安拿下,构成绑架罪获刑十年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曹晶晶 通讯员 黄焕葆 王敏
“不要以为几千块几万块就能打发我,我手头上已经有好几条人命了,我这颗头就值十多万……”武汉农民赵×权怀揣“炸弹”、“手枪”,千里迢迢南下广州,公然闯进天河区某高档小区绑架两幼童,勒索100万元。在他被小区保安制服后,保安惊奇地发现,这位“已经有好几条人命”在身的“一级罪犯”,所持的“手枪”原来只是个打火机。
准备:看电视激发“抢劫灵感”
35岁的赵×权是武汉人,读完小学一年级后就一直在家务农,曾多次到广州打工,但一直一事无成。因为打工赚不到钱,他便一心想着不劳而获。他看到报纸和电视上经常有抢劫的报道,发现抢劫“其实不难”,一些罪犯拿着假炸弹、假手枪就能“搞定”,于是他也萌发了抢劫的念头。
赵×权在家里找到一个手枪形状的打火机,又到市场上买了两个圆桶形的电子零件、几块电路板、弄了几根红红绿绿的电线,煞有介事地绑在一起,制成一个所谓的“炸弹”。
为了看起来更酷、更凶恶,他还照着“杀手”的模样为自己装扮一番,买了副墨镜、一双白手套和一顶绿色迷彩鸭舌帽。
作案:专程南下广州作案
考虑到以前在广州市石牌打过几个月的工,周边环境比较熟悉,赵×权将作案地点定在广州。2004年4月23日,一切准备就绪,赵×权专程从武汉坐车前来广州,下车后直奔棠下。
行至天河区某高档小区,赵×权发现里面的房子都很漂亮,心想里面住的肯定都是有钱人,便在小区里游逛物色绑架对象。
当日下午5时30分,赵×权看到一位保姆(曹某)带着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6岁)走进小区,就尾随他们坐电梯,直到小区的B座某房。待他们入屋后,赵×权突然蹿出来,拉住铁门,掏出手枪对准曹某大喊:“不许出声,不然打死你!”
赵进屋后,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又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假炸弹,绑在保姆和一个小孩身上。保姆和孩子吓得不敢出声,几人僵持在屋里等屋主回来。
事后,据女保姆讲,赵×权在胁持他们时,开价一百万元。小保姆看了赵×权一眼,赵就煽了她一耳光。
僵持:突然有人来送蛋糕
30分钟过去了,几人坐在屋里僵持不下。
这时,门铃突然响了,屋里的人都非常紧张———一个送蛋糕的人来了。
原来,当日是女屋主的生日,赵×权跟在后面,用“枪”逼着小保姆开门,收下蛋糕。3个小时过去了,屋主还没有回来,赵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这时,女屋主罗某回来,推门一看,被屋里的情况吓坏了,马上拿出3000元钱给赵×权。赵嫌钱少,口口声声说:“不要以为几千元几万元就能打发我,我手头上已经有好几条人命了,我这颗头就值十万元……”
抓获:保安勇斗持“枪”匪
不久,男屋主杨某回来,开门后发现情况不妙,掉头就跑。下电梯后,立即拨110报警,并跟值班保安说明情况。值班保安大为紧张,用对讲机叫了几十个人部署对策。
赵×权见男屋主跑掉后,很害怕他报警,连钱也来不及拿便仓皇逃离现场。在楼下,赵×权试图翻过围墙逃走时,被保安们拦住。
赵×权掏出手枪,大喊:“不要过来,再过来就开枪了。”双方对峙很久。
后来,一名英勇的保安乘赵×权不备,突然扑过去,将他扑倒在地,另外两名保安立即冲上去,打落他的手枪。闻讯而来的十几名业主也赶来帮忙,赵被当场拿下。
当日,赵×权被公安机关羁押。
判决:绑架罪获刑十年
天河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赵×权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假炸弹、假手枪等,将人质控制在被害人的住所,使其失去人身自由,然后威胁人质家属给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日前,天河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赵×权有期徒刑十年。
以案说法:没勒索到财物也属绑架既遂
本案中的犯罪人没有勒索到任何财物,为什么也被法院认定为绑架罪既遂判了整整十年徒刑呢?
广州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张善贵律师指出,绑架罪是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罪,其危害特别大,所以认定绑架罪既遂不是以是否达到犯罪目的———“勒索到财物”为标准,而是以犯罪人是否控制了人质的行动为标准。
只要控制了人质的行动,对人质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实际的危险,侵害结果就已经发生,就是绑架罪的既遂。至于犯罪人事后索要财物未果,以及放弃人质逃离绑架现场的情节,并不影响其绑架罪既遂的成立。
法院提醒:遇到暴徒先报警
天河区法院调研室的负责人表示,这一案件反映了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小区应该如何加强管理,防止不法人员自由出入,以达到保障安全之目的。二是市民应提高警惕性,遭遇暴徒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和找保安或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而不是自己私底下“花钱消灾”。
记者了解到,此案有一个细节:男主人回来后,发现情况不妙掉头就跑,女主人怕案犯发怒,叫男主人不要走,男主人说了一句很简单又有效的话:“要是全家都被他绑架了,那就没救了!”事实也是如此,正是他勇敢地报警,才使全家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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