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
老百姓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源于腐败分子的“前赴后继”,最终祸国殃民;矿工及其家属对矿难心有余悸,源于矿难的“前发后继”,导致家破人亡。难怪乎国家安全局抓安全生产像中央反腐败那样,不仅决心大,而且在不断寻找对策。
11日举行的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冬明春,全国煤矿将开展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矿工须带瓦斯自救器才能下井。当天中午12时许,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的新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发现27人遇难。(11月12日《新京报》)
不无讽刺的是,北京这边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的事项,河南那边又传来让人不寒而栗瓦斯爆炸声。笔者在动手写这篇评论前,从国家安监局网得知,遇难人数已经上升到33人。尤为可悲的是,事故发生后,矿主逃逸,下井人数、矿灯发放记录、井下图纸等无法提供,给营救工作造成诸多困难。
不久前,河南、辽宁发生的两起矿难已经震惊全国。按照媒体报道的说法,各地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整顿正在全面展开。不知道在这之前,这家新生煤矿是否“整顿”了。如果整顿了,即便预料不到瓦斯何时会突然爆炸,总可以事先给矿工穿上一件“矿难防护服”——比如说,强迫每个矿工带上瓦斯自救器材下井作业吧?没有,是矿主事先没想到,还是知道瓦斯自救器可以在危急时刻挽救相当一部分遭遇困境矿工的命,因为购置此类器材需要一些Money,有点舍不得呢?命是矿工的,可钱是矿主自己的。任何一个矿主都讨厌“乌鸦嘴”,说矿难可能和自己的矿有关。不过,乐观归乐观,你尽管在战略上藐视矿难,但在战术上(具体的管理上),却无论如何也得重视矿难。不重视就是麻痹大意,麻痹大意最容易招灾进祸。一起又一起的矿难事故,就在矿主的这种“乐观”中不幸地发生;一拨又一拨的矿工兄弟,就这样成了矿主“乐观”的陪葬品。说的难听点,如果矿主(管理者)听不进别人“乌鸦嘴”警告的“晦气话”,那么,矿工兄弟的命玄就玄在你的忌讳“晦气”上。
一次又一次的矿难在众多矿主对同行的幸灾乐祸中引火烧身,最终不得不像新生煤矿的矿主那样,在矿难之后,不是积极参与抢救工作,料理后事,而是仓皇逃跑。假如矿主问心无愧,纯粹是不可预料的矿难发生,又何必闻“难”丧胆?逃跑,恰恰是其自知罪责不轻,难逃干系。问题是,天网恢恢,你跑得掉吗?
有资料显示,我国产煤百万吨的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试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数比美国低100倍,比南非还低30倍。这个数字的潜台词是,我们的煤矿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比美国少100倍,比南非少30倍。如此不把安全生产当成回事的“产煤指挥官”,在其指挥下,每天我们的矿工兄弟下井时怎么不是将性命挂在裤腰带上,能否平平安安上来,全凭运气了?
带着瓦斯自救器挖煤固然不错,可矿工监督得了矿主是否发放这种器材吗?更何况,瓦斯爆炸的隐患不除,让一个瓦斯自救器去避免矿工送命,谈何容易?
是到了给煤矿生产立法的时候了。不然,人为的矿难事故,还有“前发后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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