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出让国有或集体企业整体产权,应当依法让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这是今天正式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中新增加的内容,记者从昨天上海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天实施的是修改后新的《办法》,它与原来的《办法》比具有六大特点,其中包括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职能、明确了交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功能、强化了政府的服务功能,同时新增加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和外资购并产权的条款等。
据悉,去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运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上述原因,1998年12月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去年11月,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委等部门配合,听取多方意见,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修改,经过一年努力,制订了现在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修改后的《办法》对推动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中新增加的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规定,国有、集体企业出让整体产权,除需提交《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材料外,应当依法经出让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出让方提交委托交易方案时,应当出具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的证明材料。《办法》还规定,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合同除其他内容外还应当包括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安置方案等内容。
■相关链接 停车场管理办法
记者:上海将如何治理乱停车?
焦扬:近期交通排堵保畅的重点之一就是整治乱停车。在从严整治违章乱停车的同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制定一些相应的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本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把停车管理作为交通排堵保畅工作的重要环节,以进一步提高上海城市停车管理能力,疏导道路交通的紧张状态。
公积金用途不变
记者:公积金使用用途是否发生了变化?
焦扬:关于公积金的用途,近日媒体报道很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1996年7月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行,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进行修订。为使上海公积金有关规定进一步与国务院条例相符合,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订列入了今年的立法审议计划中。修订以后将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形式出现,旨在有针对性地对国务院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作一些补充和细化,同时根据上海实际情况作一些明确规定。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其用途仍然是保障职工的住房消费。《规定(草案)》目前还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相关内容尚不能发布。
作者:记者孙财元 周书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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