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午11时3分消息 据日本共同社今天上午12时3分(北京时间11时3分)报道,日本千叶县地方法院上午就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提出的损害赔偿的要求,但认定小泉2001年参拜靖国神社为职务行为。判决说: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是“属于《国家赔偿法》定义的职务行为”。
据共同社报道,围绕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一事,千叶县的63名宗教人士以违宪为由对小泉首相和日本政府提起了诉讼,并要求小泉和日本政府为参拜所造成的损害赔偿630万日元。这一“千叶靖国诉讼”案由千叶地方法院审判长安藤裕子宣判。
小泉在2001年8月13日参拜靖国神社时,是由日本首相府官员陪同的,签名时署了“内阁总理”的正式官衔,并使用了公车。这一事件引起许多日本人士的不满,他们分别在大阪、松山、福冈、东京、千叶及那霸6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这些原告认为,小泉的参拜违反政教分离的宪法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以及和平生存权,并使他们在精神上蒙受了巨大痛苦。
迄今为止,至少有4家日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阪地方法院今年2月裁定,小泉的行为“是以首相身份进行的参拜”,“是正式参拜”,但没有对是否违宪表态。今年3月,松山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既不说是否违宪,也不对参拜的公私性质进行判断,只是简单地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福冈地方法院在今年4月份的裁决中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明确认定“首相的参拜行为违反宪法”。对于福冈地方法院的判决,日本政府作出了详细的反驳。其中针对被法院认定为违宪根据的参拜时使用政府公车这一点,政府主张这是出于“警备的需要”;而对于参拜时“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这一署名则反驳称,“写上官职是惯例的做法”。原告方对此分析指出:“这是日本政府对于违宪判决产生的危机感和焦躁的表现。”
福冈地方法院“小泉参拜违宪”的判决下达后,过去仅主张“并未侵害原告的权利和利益”的日本政府在与千叶地方法院的口头辩论中反击道,“是私人性质的参拜,因此并不适用(规定政教分离的)《宪法》第20条”。
日本政府一直以“私人参拜”为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辩解,这次千叶地方法院的裁决显示,大多数日本法院都认定小泉的参拜不是私人行为而是公务活动,与日本政府的说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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