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昨日,原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及机械厂厂长李开的家属终于得到慰藉。雇凶杀害李开的机械厂供应科科长王宝生及“杀手”武治君被一中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2年年底,一起特大雇凶杀人案轰动京城。
当年9月1日,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年仅43岁的副院长李开失踪,后来其尸体在京密引水渠中被发现。两个月后警方查明,行凶者之一竟是李开的下属、化纤机械厂的供应科科长王宝生。与其一起谋划行凶的还有某办事处企业科经理芦文林及中纺科学研究院方园公司职工武治国。具体行凶的则是武的弟弟及另雇的4名无业人员。
王宝生今年50岁,原任中国纺织科学院机械厂供应科科长。法院通过大量证据证明,因担心权力被架空,无法继续呆在供应科长这个“肥缺”上,一向与李开关系不错的王宝生起了报复李开的念头。2002年7月,王宝生找到曾合作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芦文林,两人商定由王出资,芦找人报复李开,后王宝生又授意芦“干掉”李开。芦找到武治国,武又找到其弟武治君。后武治君纠集“狱友”董国兴和无业人员胡国杰、李勇、孙玉华。
同年9月1日晚11时左右,胡国杰和李勇、孙玉华冒充警察,将李开绑架至朝阳区望京小区附近,交给武治君、董国兴。二人驾车将李带至昌平区京密引水渠附近,在给李开注射了毒品后,将两个铁钳捆于李开身上,共同将李投进水渠溺死。
之后,王宝生共付给芦文林55.2万元。芦分得39.2万元,其他几人分得6万元至2000元不等。
今年3月19日,市一中院判决王宝生、武治君死刑;芦文林、董国兴死缓;武治国无期徒刑;胡国杰等3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审理法官认为,王宝生在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中首先提议杀人,又先后出巨资雇凶杀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对王宝生所犯的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武治君在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中也起了特别重要作用,应依法严惩。
昨天宣判执行时,李开的家人在庭下失声痛哭。据李开同事称,李开在业内口碑非常好,也很清廉,被害时还住着筒子楼,远在河南的父母生活困难,他也无暇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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