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昨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提交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其参阅材料中写道: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当中明确提出了对策措施,号召全社会关注并积极行动起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让孩子们更加健康地成长!
四大恶因导致孩子变坏
恶因一:个性压抑
文化水平低、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共性问题,他们往往个性压抑,还容易出现人格障碍。由于青少年时期特有的闭锁心理,不利于成年人了解他们的思想倾向,于是一些人到校外满足内心交流需求,极易加入违法犯罪团伙,受其不良的群体心理影响。此外,一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不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不知如何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常出现以非法手段维护权益而导致犯罪的现象。如南充市判处投放危险物质的罪犯杨某,据她称,自己曾于14岁时被强奸,但未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直心怀怨恨伺机报复,后来在其刚满16岁时,为报复强奸者而不顾他人生命安危,走上了投放危险物质的犯罪歧途。
恶因二:家长过度放纵
家长往往单纯注意对子女的智力培养,忽视对其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放纵子女的不良习气和行为,只注重“言教”而忽视“身教”,教育方法不当。在一些经济压力大、结构复杂的家庭,对未成年人缺乏关爱,这样的家庭极可能形成未成年人冷酷、粗暴、过分敏感和极端自私的不良心理。
恶因三:学校素质教育滞后
学校普遍存在素质教育滞后、法制教育有待加强的问题。初高中(含中专、技校)基本没有开设相应课程,而且缺乏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学校对存在行为偏差的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方式往往是体罚、罚款、开除、放任自流。对于差生缺乏耐心细致地教育帮助,容易使学生对学校、老师和社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进而形成反社会的行为定势。现实生活中更有一些学校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工作的重心,大量扩招,造成班级规模过大,老师没有精力照顾到每一个学生,很难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
恶因四:社会不良文化侵袭
不良文化中宣扬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金钱万能”等不良观念对未成年人造成侵蚀,越轨未成年人较普通中学生更喜欢看武打片、警匪片和言情片,更崇拜黑道“老大”、大款和影视明星。另外,适合未成年人的公益性健康娱乐体育场所少,很多未成年人或封闭在家,或浪迹街头,或沉溺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极大影响了他们心智的健康发展。
四大对策关爱未成年人
对策一: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法一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条件,着力办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家庭、贫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等群体子女的教育,特别对农村留守子女和流动人员子女应给予更多关注。保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
对策二:保护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群体受教育权,保障未成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政府要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根据学校的学生量拨发教育经费,使所有学生都能平等入学。针对近年来一些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相对过剩的实际情况,重新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把开展“希望工程”活动延伸至城市,帮助城市边缘的学生上学,还可以充分挖掘公办学校的教学资源,吸引农民工子女上学,并且要关心和帮助城市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就学问题。
对策三:重视、改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
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家长培训工作,引导家长树立人的全面发展观,重视素质教育,与学校紧密配合,帮助孩子分清是非、辨别美丑、判断善恶,懂得怎样做人,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基础;培养孩子的自主意识,鼓励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增强社会适应性;加强磨炼教育,增强新一代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严爱结合,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
对策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配合,整体联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决查处色情、暴力、迷信出版物、玩具饰品和有害游戏软件,净化学校周边地区和居民社区环境。依法抓好网吧的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声讯台等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工、青、妇要发挥各自的优势,齐抓共管,共同教育、感化、矫治受过处罚的未成年人。社区要充分发挥帮教作用,为受过处罚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政法部门,共同作好规划安排,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宣讲质量和效果。(李凡记者张立)
相关背景
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
据调查,2000年我省共判处未成年犯2563人,占该年犯罪总人数的7.5%,而2004年1月至6月共判处未成年犯1793人,占同期犯罪总人数的13.25%,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2000年,我省14周岁至16周岁犯罪人数占未成年犯罪总数的15.5%,而2004年1月至6月,这一比例达到17.2%,未成年犯中低龄段犯罪增长较快;2002年,我省判处的在校生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14.2%,2004年1月至6月判处282人,占15.7%,在校生犯罪呈上升趋势;2004年1月至6月未成年人暴力犯罪1038人,占总数的60.4%,未成年犯罪种类呈多样化趋势,暴力犯罪和财产型犯罪突出;未成年人性犯罪呈上升趋势,2004年1月至6月为85人。
保护未成年人四川在行动
据了解,目前,我省正努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并取得成效。如不断加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和矫治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处罚的未成年人,各级政法和相关部门均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帮教和矫治工作。人民法院加强了少年法庭业务研究和培训工作,人民检察院对不按犯罪处理的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切实做好回访考察帮教工作,公安机关对辖区内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摸底排查,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工作结合,增强帮教工作力度,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了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校园暴力
成都某中专学校16岁男生方某被同班的夏舟、胡冬等7名同学施暴一年,直到2003年5月下旬才为人所知,方某后被诊断为轻度低能。据了解,2003年3月某日上午,胡冬在钳工实习课上为“找乐子”,竟然在教室里用金属夹子夹方某因残疾而无法伸直的左手大拇指;4月上旬某日,夏舟在教室内逼方伟拿钱不成,就用打火机烧烫木镙丝后烫方某手臂;4月下旬某日,夏舟在计算机课上为取乐,在教室内用刀逼方某当众做极其下流的动作;5月22日上午,夏舟在教室内先用刀将方某大腿划伤,后又刀逼方某用刀自残。
就在方伟被虐待一案案发不久,与该校相距不远的另一所中专学校内也发生了类似的校园暴力事件。16岁女生杨某因穿错邻班女孩的牛仔裤,被该班十余名女生在寝室连续殴打两小时,有人用指甲掐伤她后还将花露水洒在伤口上。另一名女孩则被多名女生逼跳脱衣舞,她们还用烟头在她的胸脯上烫了20多个地方。这两名女孩被伤害后都没敢告诉校方,因为对方警告说:“告了就见一次打一次。”
观点:“今天你‘杀’了几人?升了几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网络语言在校园里悄然流行……然而,当虚拟转化为现实的那一刻,惨案一触即发。在这些花样年华的孩子身上,我们本应看到天真烂漫的笑脸和纯真无邪的童心,而事实却令人心寒,他们甚至比成年人更自私更残忍。性侵犯
2001年3月至7月,西昌市高草城堡小学一代课教师利用给学生上课辅导之机,当众在学校教室抠摸女学生阴部,先后多次对39名幼女进行猥亵,致使部分被害人下身疼痛、阴道流血。在此期间,该教师还在自己家里用同样方式对3名幼女进行猥亵。
观点:近年来,全国各地媒体不断曝光此类恶性案件,一个个本该如鲜花般绽放的女孩,就这样被罪恶之手摧残。要想斩断伸向女孩的黑手,除了司法部门对这类案件要严厉打击、起到威慑作用外,还应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未成年人传播防范侵害的自护意识,提高青少年依法保护自我权益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团伙犯罪
2003年7月,由9个通过上网结识的未成年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分别以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被成都中院判处2年至20年有期徒刑。据了解,2002年9月15日,邓成林等人在九眼桥一网吧外拦住17岁少女小小,强行将其挟持上出租车并带到宾馆,罗杰等3人将其轮奸,其中两名施暴者年仅16岁。3天后邓成林的同伙又找到小小,并于当晚9时许再次将小小轮奸……事发后,小小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根据线索将这9人一一抓获。同时,警方还查明,这一团伙还采取持刀威逼、暴力殴打等方式,抢得手机两部(价值人民币3700余元)、现金5500元。此外,他们还在2002年10月两次实施盗窃,物品折合人民币计5000余元。
观点:团伙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之一,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团伙成员既有外省、外地区来的流浪儿,也有本地区辍学的青少年,甚至还有许多在校学生。由于年龄小,身体尚未完全发育,受江湖义气影响,也为更安全、更顺利地伤害他人,他们自发地形成团伙频频作案。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家庭、学校方面的,也有社会方面的。家庭及社会的遗弃是促使这些少年在读书求学的大好年华时,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关键原因。(记者张立)